大概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吧,潘宁世感觉自己处於人生巅峰,空气比平日要新鲜,彷佛还有花香味,就连平价的红茶喝起来都口感温润,简直堪比一公斤八千块的伯爵红茶。
他哼着歌,检查工作上的邮件跟讯息,虽然破处是三天前的事情,但这三天他都彷佛生活在天堂里,脚下踩的不是地板,而是鲜花与云朵。
虽然他再次传讯息给仓鼠老公公并没有得到回应,但没关系,他相信自己只要多表现诚意,对方肯定愿意再次跟自己上床来一场酣战的!就是为了避免再次进警察局,这次应该要选一间隔音好的星级旅馆才对,或者对方也许愿意跟自己回家?
回家……潘宁世耳朵无法控制地通红起来,他垂下头捂住嘴,轻咳了两声松松嗓子,又抓起马克杯把剩下的红茶都一口吞了,才勉强缓解了骚动的心情跟下半身。
要是在办公室里勃起,他接下来半年都要申请居家工作!
「潘哥。」出声的是坐在他隔壁,今年刚进职场的後辈,一个笑起来甜甜的女孩子,平常总是穿着马卡龙色系的衣服,各种裙子跟泡泡袖,声音也是甜滋滋的,人缘非常好。
她用铅笔尾巴戳了戳潘宁世的肩膀,又叫了一声:「潘哥。」
「怎麽了?」潘宁世勉强平复自己的心情,装作若无其事地应了声。就是耳朵上的红晕根本没有散掉,引得罗芯虞盯着看。
「中午要不要一起去吃饭?」罗芯虞问,甜美的小脸上隐隐有些羞涩,可以说但凡看懂了,是个机器人都会瞬间长出有血有肉的心脏来。
可惜,潘宁世这种弯成蚊香的Gay完全接收不到小女生传达出来的示好,他甚至都没低头确认自己的行程,语气平常地回答:「今天中午我有约了,对不起啊!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可以说是非常客套了。
潘宁世这个人别看他为了破处可以到处约人一夜情,这种勇气完全出於男人对於性爱的憧憬跟对於生殖的焦虑,虽然同性恋根本与生殖无关,但刻在DNA上的本能也不是他能控制的。
扣除性慾这块,潘宁世是个很腼腆甚至有点社恐的人,也亏他还能当个编辑,经常需要跟陌生人通电话套交情,可以说他所有的社化会能力都用在工作上了,导致工作之外他的社交活动几乎等於零。
跟熟悉的同事一起吃饭什麽的,一周有个两次就算极限了,罗芯虞很不巧是第三个提出邀约的人,潘宁世根本不可能会答应,毕竟他与罗芯虞虽然坐隔壁,却也没那麽熟。
「潘哥每次都说下次。」罗芯虞噘着嘴抱怨,那双粉红色的嘴唇带着些许珠光,感起来饱满粉嫩,乍看之下彷佛在邀吻。
潘宁世的雷达依然没响,完全没发现自己正被人热情地挑逗,他反而想起夏知书。那个明明中年却粉粉嫩嫩、甜甜蜜蜜的男人,也有一张看起来就很好亲的嘴唇。
三天前潘宁世只顾着抓住夏知书的细腰把人往死里干,就只在刚开始的时候接过吻,後面多数时间顶多吸舌头……潘宁世下意识吞了下口水,感觉自己的大鸡鸡很有活力的抖了抖,他连忙往自己大腿内侧狠狠掐了一下,力道没控制好,痛得他差点落下男儿泪,但所幸蠢蠢欲动的大鸡鸡也瞬间安分下来。
想想自己年纪也不小了,破个处而已的小事,没必要这麽躁动吧?
他哼着歌,检查工作上的邮件跟讯息,虽然破处是三天前的事情,但这三天他都彷佛生活在天堂里,脚下踩的不是地板,而是鲜花与云朵。
虽然他再次传讯息给仓鼠老公公并没有得到回应,但没关系,他相信自己只要多表现诚意,对方肯定愿意再次跟自己上床来一场酣战的!就是为了避免再次进警察局,这次应该要选一间隔音好的星级旅馆才对,或者对方也许愿意跟自己回家?
回家……潘宁世耳朵无法控制地通红起来,他垂下头捂住嘴,轻咳了两声松松嗓子,又抓起马克杯把剩下的红茶都一口吞了,才勉强缓解了骚动的心情跟下半身。
要是在办公室里勃起,他接下来半年都要申请居家工作!
「潘哥。」出声的是坐在他隔壁,今年刚进职场的後辈,一个笑起来甜甜的女孩子,平常总是穿着马卡龙色系的衣服,各种裙子跟泡泡袖,声音也是甜滋滋的,人缘非常好。
她用铅笔尾巴戳了戳潘宁世的肩膀,又叫了一声:「潘哥。」
「怎麽了?」潘宁世勉强平复自己的心情,装作若无其事地应了声。就是耳朵上的红晕根本没有散掉,引得罗芯虞盯着看。
「中午要不要一起去吃饭?」罗芯虞问,甜美的小脸上隐隐有些羞涩,可以说但凡看懂了,是个机器人都会瞬间长出有血有肉的心脏来。
可惜,潘宁世这种弯成蚊香的Gay完全接收不到小女生传达出来的示好,他甚至都没低头确认自己的行程,语气平常地回答:「今天中午我有约了,对不起啊!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可以说是非常客套了。
潘宁世这个人别看他为了破处可以到处约人一夜情,这种勇气完全出於男人对於性爱的憧憬跟对於生殖的焦虑,虽然同性恋根本与生殖无关,但刻在DNA上的本能也不是他能控制的。
扣除性慾这块,潘宁世是个很腼腆甚至有点社恐的人,也亏他还能当个编辑,经常需要跟陌生人通电话套交情,可以说他所有的社化会能力都用在工作上了,导致工作之外他的社交活动几乎等於零。
跟熟悉的同事一起吃饭什麽的,一周有个两次就算极限了,罗芯虞很不巧是第三个提出邀约的人,潘宁世根本不可能会答应,毕竟他与罗芯虞虽然坐隔壁,却也没那麽熟。
「潘哥每次都说下次。」罗芯虞噘着嘴抱怨,那双粉红色的嘴唇带着些许珠光,感起来饱满粉嫩,乍看之下彷佛在邀吻。
潘宁世的雷达依然没响,完全没发现自己正被人热情地挑逗,他反而想起夏知书。那个明明中年却粉粉嫩嫩、甜甜蜜蜜的男人,也有一张看起来就很好亲的嘴唇。
三天前潘宁世只顾着抓住夏知书的细腰把人往死里干,就只在刚开始的时候接过吻,後面多数时间顶多吸舌头……潘宁世下意识吞了下口水,感觉自己的大鸡鸡很有活力的抖了抖,他连忙往自己大腿内侧狠狠掐了一下,力道没控制好,痛得他差点落下男儿泪,但所幸蠢蠢欲动的大鸡鸡也瞬间安分下来。
想想自己年纪也不小了,破个处而已的小事,没必要这麽躁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