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真相大白!

    原来那个孩子李小明,并不是这对夫妇的亲生儿子,是李建业同卵双胞胎哥哥李建华的儿子。

    李建华夫妇俩去世后,丢下一个年纪才三岁的孩子,这孩子根本就无法想活自己。

    自然作为弟弟的李建业就成了孩子的监护人。

    然后,李建华夫妇车祸获得的赔偿金六十万,及在县城新买的一套房子,自然的就落入到了李建业的手中。

    一开始他们养着孩子是为了面子,毕竟李建业和李建华兄弟的父母还在世,他们不可能看着自己的长孙吃亏的。

    可流年不利,在孩子长到五岁时,那对老年夫妇也意外身故。

    这一下,没有监督之人,李建业夫妇就看孩子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了,尤其他们还有自己的亲生子女。

    小小年纪的孩子,平时都要干很多家务活,洗衣做饭拖地也就罢了,干了活还不给饭吃,要吃只能吃他们剩下的,有时,连剩下的都没得吃,只能饿着肚子。

    更过分的是,那两个孩子,宁愿把食物倒掉喂狗,也不愿意给他们的大哥哥吃。

    就这样孩子有一顿没一顿的战战兢兢的长到了十岁。

    然而,一家人都看这孩子不顺眼。

    就因一看到这孩子,就仿佛无时不刻在提醒他们夫妇,他们手中的钱,他们住的房子,都是这孩子的。

    就好像他们花着这钱,都被人盯住了一样。

    他们恨不得孩子立刻消失。

    同时,他们心理也计划着让孩子真的消失在眼前。

    但他们更加知道,杀人是犯法的。

    然而,这人一道执着就如着了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