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电话,他从上坡慢慢走下来:“走吧,我跟你回去。”停在我跟前时很浅地笑了笑,“除非你不想我回去。”

    我时常觉得这个人实在是帅到炸裂,但其实也温柔得突破天际了。

    沿路返回,经过来时的石桥,微风习习,河面上碎金点点,塞林格走着走着停下脚步,回头看我,他眼中有话,但我无法理解。这一眼很短暂,还没等我问“怎麽了”,那眼神已经暗淡下去,仿佛有些遗憾。

    他带着那份沈默的遗憾又转过身,好像什麽都没有发生,不知怎麽的我竟然有点难过,仿佛上一秒还投S在我身上的聚光,忽然就熄灭了。

    等我们下了石桥,我才明白他为什麽会停下。

    从不知何处飘来了木吉他的和弦声,隐隐还有歌声。

    歌声听不太清楚,但那一段独特又熟悉的和弦模进我只听一点就能认出来,那大概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和弦组合之一——来自披头士的《Yesterday》。

    组乐队的时候我唱过《Imagine》《HeyJude》《LetItBe》,但从没唱过这首昨日,就算有人点歌,也是不会唱的,因为光是听着保罗·麦卡特尼的声音,听着伤感的吉他和弦,就已经忍不住哽咽。这必须得是很坚强或者很麻木的人才能唱而不落泪的一首歌,因为几乎每一个唱它的人,都会被它唤起最珍贵的,却永远回不去的某个昨天。

    我还没有到达那样的境界,我不想在舞台上流泪,也不想和人分享那个昨天,甚至都不太想听别人唱这首歌。

    但是人生似乎总有例外和冲动:

    “林赛哥,要去看看吗?”

    循着歌声找到坐在冷清街角自弹自唱的墨镜大叔时,歌曲已经唱到最後一段副歌,有一位年纪不轻的nV士站在那儿听,我们便隔着一条石板道,没有靠得太近。

    Whyshehadtogo

    Idon''''tknowshewouldn''''tsay

    Isaidsomethingwrong

    NowIlongforyesterday.

    大叔的嗓音像他粗犷的络腮胡,有一种沧桑感,给了这首歌很不一样的演绎。

    父母车祸过世时我才五岁,这首歌对我而言的全部意义就是外婆,五六岁时的外婆在我眼里和别人的母亲没有什麽差别,她保养得很好,那一点点皱纹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当她坐在教室里我的位置,替我开家长会时,我没有感觉我失去了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