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的春天,冰雪刚刚融化,上一场灾难的伤口正在愈合,哥谭的大街小巷终于恢复了一些生气,最热闹繁华的商业街,开始不断有行人和车子往来。

      而重新走上街头的人们惊奇的发现,在最热闹繁荣的商业街的巷尾,开了一家新的商店,而更令他们感到震惊的是,这是一家书店。

      在哥谭开书店?这就像是一个不怎么好笑的笑话,处处透露着荒谬。

      可是偏偏,这家书店就是开在了这样的黄金位置,而且纵使门庭冷落,也没见有什么宣传措施。

      重新开门的商店,往往会搞许多迎客活动,书店左边的一家面包店门口,胖胖的夫人端着盘子,给路人送试吃的面包,右边的一家发廊,雇佣了好几个小孩发传单。

      可这家书店门口冷冷清清,什么也没有,不由得让人猜测,到底是怎样一名商业奇才,敢有如此的底气,指望一家书店能够负担的起市中心如此高额的租金?

      不过很快,街头巷尾好奇的打量着这家书店的人,就发现,这家书店不是没有客人,只是客人都显得很神秘。

      他们往往都是穿着深色的风衣,围巾裹着半张脸,压低礼帽的帽檐,既不坐车,也不骑车,而是从某个小巷当中走路出来,步行前往书店。

      不过从某些细节,仍能判断出,来往的客人非富即贵,因为他们的衣服打理的非常整洁,有的拿着雨伞,有的拿着文明杖。

      客人们很少独来独往,身后总是跟着一个身形魁梧面无表情的人,当前面的人走进去之后,跟着的人就会守在门口。

      不少街头巷尾混熟了的老手,都在叮嘱自己的孩子,千万别打那个书店的主意,他们都能看出,书店的客人到底来自于哪里。

      “我真没想到,你们会来的这么早。”席勒走上前,热情地和伊文斯拥抱了一下,然后又轻轻的抱了抱伊文斯的夫人,伊文斯已经成婚几个月了,看起来两人感情很好,也很般配。

      伊文斯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说道:“教授,您开的店,我当然要第一时间赶来捧场,我和伊莎早早的就起来了,我们应该是第一个,对吧?”

      “当然,比你们更早的,也只有给我送早餐的报童了。”席勒指了一下自己桌子上还没吃完的面包,现在的教父夫人,也就是被伊文斯叫做伊莎的金发女孩笑了笑说:“抱歉,教授,打扰您吃早餐了,我让伊文斯,别那么着急,可他不听。”

      “没关系。”席勒摇了摇头,温和的看着她说:“我听说,你来自大都会?你们两个是在排练戏剧的时候认识的?”

      伊莎有些害羞的点了点头说:“是的,我是个小镇姑娘,家里经营一家奶牛场,我考上了大都会艺术学院,今年才刚刚毕业。”

      伊文斯也有些兴奋的说起来:“哥谭大学的拉拉舞团,想要在校庆的时候,表演传统戏剧的剧目,于是,就从大都会艺术学院,请来了老师和学生,带他们排练,我和伊莎就是在那时候认识的。”

      “那可真是特别的缘分。”席勒评价道:“胆子大到敢来哥谭的姑娘可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