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长得漂亮有卵用啊!

    而且原主跟盛世娱乐签的可是档次最低的D签。

    也就是1b9的分成,也就是说原主赚了100块要被公司拿走90块。

    这么x1血鬼的约,原主也签了。

    IQ根本不在线啊!

    最可怕的是,估计是经纪公司的人见原主长得漂亮,就算火不起来,也能走野路子赚到钱,所以这约一签就是十年。

    什么是野路子?

    当然是陪富商吃吃饭,做za咯。

    原主现在十九岁,十年之后二十九。

    这是把nV人最美好的时光都算计上了啊。

    解约?可以,违约金一亿。

    艾汐是不知道原主哪里来自信可以在三年内火起来。

    是的,如果不能在三年内火起来,就必须接受公司的安排。

    简单来说,如果不能在三年内帮公司赚到钱,公司就会给你安排潜规则。

    艾汐:王艾汐,快醒醒,谁给你那么大的自信╯‵□′╯︵┴─┴

    这他妈才是真正的“卖身”契啊,真的会被卖身的啊喂……

    这种附带霸王条款的合约都敢签,不得不说,原主真是将王炸当成对三在用,端是打得好一手烂牌。

    现在这手烂牌被艾汐接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