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东汉后,中国进入了乡绅地主结合儒家理论作为领主的封建领主时代,东汉开始叫豪强,两晋隋唐以后叫士族。
他们依靠宗族的实力和儒家的理论建立独立的领地,在宗族的领地中使用私法私刑,把持朝政,把持地方政权,把持官员的推选,所以这是中国特有的“封建制度”。
中原华夏王朝,每朝开国之时,士绅免税确实有效的团结了一部分人。这种制度的优点是中央政府强大时稳定性好,士绅宗族让王朝的统治成本降低,但是士绅免税制度,却成了最大的弊端。
随着时间的迁移,不纳税的士绅集团为了自身的利益,势必会疯狂的兼并土地,久而久之,大量在开国时期获得了土地的农民又变成了佃农,变成了无土之人,一个朝代也开始逐渐崩坏。
凭借免税制度,富裕起来的士绅集团成为朝堂的代表。透过科举制度进入朝廷,拉帮结派影响朝廷的政策。
所以士绅免税制度,也是中原士绅集团的根基。远东公司的土地改革和税务改革,对于士绅集团来说,就是动他们的命根子,他们当然要极力的阻扰。
而想要真正的进行这两项改革,土地普查工作就变得尤为重要。土地普查的胜利结束,也意味着远东公司在中原北方各地土地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接下来税务改革办公室,也要将工作重心向中原各地基层转移。税务改革办公室前期的工作,开展的非常顺利。毕竟远东公司在进入中原之前,就已经在大明各地布局,建立了完善的商业系统,辐射整个大明各地。
而且公司在大明的商业系统,是由远东公司情报部负责管理,大明各地的远东商行,其实就是的情报站,所以对大明各地的商业情况非常了解,甚至还和众多大明商户有些牵扯不清的关系。
而正是通过梁玉洁对远东商行的改组,才使得远东商行逐渐改变了情报为主,经营为辅的格局,使得远东商行慢慢成为公司主要的几个钱袋子之一。
尤其是在崇祯大旱期间,大量流民涌入辽东,流民在大明的大部分物资几乎都是远东商行,尽最大努力筹备的,极大的缓解了远东公司粮食、物资短缺的情况。
因为对各地的商贾巨富的情况非常了解,而且情报部在公司入主中原之前,也做了大量有针对性的准备工作,使得税务改革办公室的初期工作,开展的极为顺利。
大明各地的豪商巨贾,身后站的都是士绅官僚和皇族贵戚,他们利用种种特权而经商开店,占用通衢要市而设肆、开设官店以邀集商贾囤积货物、借用行政特权挟带商船私货,而且不用缴纳商税。
大明朝堂的官僚普遍经营商业,民间商贩如果要想有从事商业,并在商场上立足,就必须投靠这些权豪势要借官府之名色。
而一般小商贩和更多的普通百姓,则因为此类加倍的盘剥而濒于破产,使得“村镇负担者俱困”、“倍尅于齐民”。而这也是这个时代权力集团经营商业的通则。
大明一朝,除了皇帝、贵戚经商,明朝制度规定四品以上官员禁止做买卖,不许与民争利,但这一条始终行不通。
事实上是官愈大,作买卖愈多愈大。比如首辅徐阶大规模经营商业的同时,还通过手中的权力直接控制和侵渔地方和中央财政税收,家中“多蓄织妇,岁计所织,与市为贾”。
朝廷要员这种以自己手中的政治和财政等大权作为家族经商牟利靠山,非常典型地说明了“权力经济”体制与近现代商品经济体制的悖逆。
他们依靠宗族的实力和儒家的理论建立独立的领地,在宗族的领地中使用私法私刑,把持朝政,把持地方政权,把持官员的推选,所以这是中国特有的“封建制度”。
中原华夏王朝,每朝开国之时,士绅免税确实有效的团结了一部分人。这种制度的优点是中央政府强大时稳定性好,士绅宗族让王朝的统治成本降低,但是士绅免税制度,却成了最大的弊端。
随着时间的迁移,不纳税的士绅集团为了自身的利益,势必会疯狂的兼并土地,久而久之,大量在开国时期获得了土地的农民又变成了佃农,变成了无土之人,一个朝代也开始逐渐崩坏。
凭借免税制度,富裕起来的士绅集团成为朝堂的代表。透过科举制度进入朝廷,拉帮结派影响朝廷的政策。
所以士绅免税制度,也是中原士绅集团的根基。远东公司的土地改革和税务改革,对于士绅集团来说,就是动他们的命根子,他们当然要极力的阻扰。
而想要真正的进行这两项改革,土地普查工作就变得尤为重要。土地普查的胜利结束,也意味着远东公司在中原北方各地土地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接下来税务改革办公室,也要将工作重心向中原各地基层转移。税务改革办公室前期的工作,开展的非常顺利。毕竟远东公司在进入中原之前,就已经在大明各地布局,建立了完善的商业系统,辐射整个大明各地。
而且公司在大明的商业系统,是由远东公司情报部负责管理,大明各地的远东商行,其实就是的情报站,所以对大明各地的商业情况非常了解,甚至还和众多大明商户有些牵扯不清的关系。
而正是通过梁玉洁对远东商行的改组,才使得远东商行逐渐改变了情报为主,经营为辅的格局,使得远东商行慢慢成为公司主要的几个钱袋子之一。
尤其是在崇祯大旱期间,大量流民涌入辽东,流民在大明的大部分物资几乎都是远东商行,尽最大努力筹备的,极大的缓解了远东公司粮食、物资短缺的情况。
因为对各地的商贾巨富的情况非常了解,而且情报部在公司入主中原之前,也做了大量有针对性的准备工作,使得税务改革办公室的初期工作,开展的极为顺利。
大明各地的豪商巨贾,身后站的都是士绅官僚和皇族贵戚,他们利用种种特权而经商开店,占用通衢要市而设肆、开设官店以邀集商贾囤积货物、借用行政特权挟带商船私货,而且不用缴纳商税。
大明朝堂的官僚普遍经营商业,民间商贩如果要想有从事商业,并在商场上立足,就必须投靠这些权豪势要借官府之名色。
而一般小商贩和更多的普通百姓,则因为此类加倍的盘剥而濒于破产,使得“村镇负担者俱困”、“倍尅于齐民”。而这也是这个时代权力集团经营商业的通则。
大明一朝,除了皇帝、贵戚经商,明朝制度规定四品以上官员禁止做买卖,不许与民争利,但这一条始终行不通。
事实上是官愈大,作买卖愈多愈大。比如首辅徐阶大规模经营商业的同时,还通过手中的权力直接控制和侵渔地方和中央财政税收,家中“多蓄织妇,岁计所织,与市为贾”。
朝廷要员这种以自己手中的政治和财政等大权作为家族经商牟利靠山,非常典型地说明了“权力经济”体制与近现代商品经济体制的悖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