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季末在这支军队中的名气增长的快的不可思议,简直达到了无人不晓的地步,这样的情况,即使是马克西姆斯也暗自咋舌不已。

    但是想起季末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这五千多人的军队中,已经有近五分之一的人接受过他的治疗后,却又不是那么难以想象了。

    而且季末被那些士兵尊敬,也不仅仅是为他们治伤而已!

    他在每次战斗中的勇猛才是另一个,甚至可以说是比治伤还重要的一个原因。

    在这两个多月里的数次战斗中,季末的杀敌数,多的可怕,每一场战斗中,简直是其他人的三倍,五倍,甚至十倍!

    杀敌时的勇猛无双,杀敌后却又不辞劳苦为受伤的士兵治疗,这才是让季末受那些士兵如此尊重的原因。

    说到底,这里终究是军队,你有超凡的医术,为士兵们疗伤,只能得到士兵感激和尊敬,而力量强大,才能得到士兵们的敬佩,而季末则是统统拥有,所以得到哪些士兵们的崇拜就不难理解了。

    季末知道马克西姆斯现在将这个消息告诉他的意思,但是却还是挑了下眉,明知故问道:“嗯?所以呢?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啪!”马克西姆斯拍了下面前的桌子,身子猛的站起,一双青灰色的双眸闪烁着点点冷意,将身子压低,带着强大的压迫力,盯着季末的双眼,开口道:“你装糊涂是吗!?”。

    看着现在身上充满凌然气势的马克西姆斯,如果季末不是了解对方,说不定还这真会被他吓的一个哆嗦,但是经过这两个多月的相处,在战场上两人又相互关照,发生过不只一次为对方挡刀子的事情之后,季末对这个并不贪恋权势的将军的简单性格已经是非常熟悉了。

    作为罗马的将军,他的战斗力自不必说,在战争中,指挥军队潇洒自如。

    甚至每次战斗时都冲在最前方,以身士卒,是砍杀最凶的一个,是一众士兵打心眼里敬佩的一个将军。

    但是,虽然他这样的性格和行事作风为他赢得了所有士兵的尊敬,却同样为他带来了不少的危险,毕竟那些敌人并不是瞎子,所以每次他都是重点‘照顾’的对象。

    而季末,在战争中,简直就是一个杀神,同样是冲在最前方,同样的是招人恨的那一个。

    同样的招人恨,同样的杀人如麻,而两人的配合也是天选的默契,所以两人在有心之下,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战场中可以相互依靠的绝配搭档。

    就如马克西姆斯之前说的一样,他与季末就像是从来没有见过面,但是却能明白对方心中所想的兄弟,而当他们相遇的那一天,他们甚至不用多说,就能明白对方的心中所想。

    用生死相交的知己兄弟形容他们两人,并不过分。

    “啪!”伸手按在马克西姆的脸上,季末将其凑在自己面前的大脸推开,开口道:“所以,凯撒要见我这个无名小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