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启回到家,呃,确切地说是回到沈晨的家。沈晨自从上初一以来,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住。按沈晨的说法,附近没有什么亲戚,而他搞科研工作的爹娘又不能带他去国外,而且貌似他们自己都居无定所,满世界乱跑的。所以呢,作为沈晨的好基友……啊呸,是好朋友,林启手里有沈晨家的钥匙,他自己也动不动就跑来沈晨家蹭个床——反正他家也经常没人。

    家里黑漆漆的,林启顺手开了灯,顿时屋内明亮起来,客厅显然没有人。林启看了看壁钟,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半了。至于为什么这么晚嘛,难道不知道吃完饭要请女孩子去看电影吗?

    沈晨的房间门没关,林启像是做贼一样悄悄地潜入,点亮了手机屏。视线里,沈晨裸着上半身,穿了一条沙滩裤,腹部盖着一条薄薄的毛毯。林启听沈晨说过,这是他小时候妈妈这样和他说的,夏天再热肚子上也要盖条毛毯,不然容易着凉的。所以,只要没有开空调,沈晨在热天里都会盖毛毯,这已经是一种习惯了。

    此刻,沈晨正侧着身子睡着,胸膛微微起伏着,呼吸声平稳,看起来已经睡熟了。林启撇了撇嘴,转身便轻手轻脚地离开了,顺手轻轻关上了房门。不过,林启看不见的,黑暗中有一双黑眸轻轻睁开,嘴角微微上扬,但很快便恢复了常态,眼睑闭合,接下来又传来了平稳的呼吸声,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林启进了另一个房间,或者可以说是他的房间,找了衣服便去洗浴了。浴室里,喷头之下的人影,消瘦而又线条分明,略有几分肌肉的身子看起来倒是有几分美感。林启伸手抹了一把脸,想着今天的经历,真的是有些刺激啊,刺激得劳资这颗十八岁的老心脏差点犯了病。

    唏嘘不已的林启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见证了和单身汪不一样的世界,虽然那位可能算是让他脱单的妹子还不承认她是他女朋友,但林启相信,一定会晋级的!关于这个他真的很有自信,原因在于他今晚无意中瞥见,杨怡薇在QQ中对他的备注是“笨蛋”。嗯,笨蛋,多么和谐而友好的称呼啊!想想很多文学与影视作品里,笨蛋这种高雅的词汇不就是情侣间的昵称吗?

    心怀自信,冲向明天!白洞,白色的明天……咳咳,不好意思,走错片场了……

    林启哼着小曲儿,走向房间,准备睡觉。明天可还有一件大事儿呢,养精蓄锐最重要!早睡早起身体好!好吧好吧,某人已经忘了他为了上钻石熬了N次夜了,结果每次都死在了晋级赛……于是众人都嘲笑他,他的段位撑死了也就是铂金了,钻石?兄弟,还是醒醒吧!然而,这帮嘲笑他的,只有一个段位比他高,而且居然还是个女生……

    唉,往日之事无需再提,林启相信,他绝对可以上钻石!甚至是大师!不过不管是上钻石还是上大师,那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最重要的事是,睡觉!

    不过事实证明,如果不是困到爆炸,不遵循生物钟的睡觉是不会很快睡着的。林启曾经的生物钟是一点,后来高考一百天倒计时到来后,就改成了十一点。嗯,都是一,难怪单身十八年……咳咳,总之,林启在床上滚来滚去,顺带玩了一会儿手机,才在将近十一点的时候睡着。

    翌日。

    “死猪死猪起来啊!”

    林启还在睡梦中时,就被一个听起来异常讨厌的声音吵醒了。他愤怒地抓住了那只打了他若干下的手,借力从床上弹了起来,就看见了沈晨那张看起来也异常讨厌的脸。

    “喂喂,大清早扰人清梦是很不道德的好不好?”林启在那只手上不轻不重地扇了一下,才坐起身慵懒地伸了一个懒腰。

    “扰人清梦?笑话!你做什么梦呢?春梦吗?”沈晨朝他翻了个白眼,在床边坐下,轻拍了一下他的上臂,说道,“勾搭上了吧?我们的林大少出马,哪有失败的道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为的就是那薇薇安呐!”

    林启亦是回了他一个白眼,说道:“什么叫勾搭?用词怎么难听,那叫牵手成功懂吗?真的是,没素质没文化!不过她貌似只是答应了给我一个机会,一个从备胎转正的机会……”

    “备胎?”沈晨瞪大了双眼,神色有几分惊讶,“难不成还有正在使用的胎?”

    “没有,不过她现在还不承认我是她男朋友而已。”林启起身穿衣服,说道,“女孩嘛,总是要矜持一点的,你要是表个白她就跟你跑了,那才怪了对不对?常言道,女生没拒绝就代表接受,所以晋级嘛,就像我上钻石,迟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