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麟德天子第一次肯定是不允许的。

    孙明远为户部地官,手握大周帝国财政,位高权重,在大九卿中是稳居前三的人物。

    所谓大九卿,便是吏部天官、户部地官、礼部春官、兵部夏官、刑部秋官、工部冬官,再加都察院正右都御史、大理寺正卿以及通政司通政。

    这些人物乃是帝国支柱,朝廷栋梁,这个级别的官员乞骸骨的时候,必然会经历多次的拉扯。

    第一次的乞骸骨的奏折必然会被天子打回。

    这是天子表明自己的态度,国之大事,尚且不能离开卿家,以示孙明远对于朝廷的肱骨之用。

    随后孙明远会第二次上奏,再乞骸骨。

    可麟德天子依旧驳回,这一次是表明孙明远对朝廷之功。

    第三次上奏,第三次打回。

    这次是表现麟德天子对于孙明远的君臣之谊。

    唯有到第四次上奏之时,麟德天子才会在内阁的劝说之下同意孙明远的辞官。

    虽然这个过程麻烦,但却是朝廷重臣必要的礼节仪程。

    即便是天子不喜的大臣,也不会有类似的过程。

    若是第一次上书辞官,天子就同意了,那就理解为,天子对你说,“滚!”

    在孙明远离朝之后,这户部尚书之位自然不能长期空缺。

    而新党中人大都太年轻了,其中根本没有足够分量、拿得出手的人物来坐这地官尚书的位子,只能将这户部尚书之位让出。

    要知道,天子虽然权威无上,但是对于这样级别的官员任命也不可能圣心独断。

    即便是以太宗之声望下旨由一个资历声望不足的人来继任这户部地官,此人也有可能遭到同僚的排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