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正和,是个警察。

    大家都说人死之前能看见走马灯,我现在眼前出现的这些重要的人,应该就是走马灯吧。

    首先我要道歉,因为我说谎了。

    之前在相互印证大家是不是“人”的时候,我对他们说我有个儿子。

    我的确有个儿子,但是他七年前就已经死了。

    做警察嘛!特别是刑警,难免得罪人。

    我记得,这件案子起因是八年前。

    那个时候还没有扫黑除恶的活动,特别是特别这个小地方,黑帮猖獗。

    李春梅是个五十六岁的下岗女工人,年纪大了在城里不好找工作,凑钱买了辆小三轮车,走街串巷的收点废品、捡点破烂算是补贴家用。

    而钱振华是当地一家夜总会的老板,手下有几十个小弟,听说还有点关系。

    原本这两个人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的,结果那天钱振华喝了点酒,领着小三儿开着大奔在外面兜风,一脚油门正好撞到了收完破烂准备回家的李春梅。

    如果钱振华当时就把人送到医院,赔点钱,这件事可能也就这么过去了!

    但这位自诩黑道大哥的钱老板非但没把人送到医院,下车之后拎着一根铁棍对躺在地上的李春梅疯狂殴打,等到李春梅彻底不动了,他才开着大奔从李春梅身上撵过,扬长而去。

    很快,警局接到报警,杨正和到的时候李春梅已经断气了,她老公和儿子在旁边哭的撕心裂肺,要求警察严惩凶手。

    而这位钱老板很快就被抓住了。

    只不过他一口咬定,当天开车的并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一个小弟,并且说明这只是交通事故,绝对不是谋杀。

    至于在法庭上究竟是怎么回事,还有钱老板上面通知什么人,或者这里面还有什么其他的事儿,不是我一个小刑警能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