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醒之后的祁逊,跟着皮尔走了。走之前,他恋恋不舍的深深地看着我,像是在等待我的挽留。

    我皱着眉,懒懒地摆了摆手,说:“快滚。从今以后,你再也不是我的血奴。”

    其实,后半句话基本上可以算作废话。毕竟我们都知道,如今的祁逊已经成了血族一员,身上曾经能够引得我胃口大开的动脉血,完全不复存在,自然再也做不了我的血奴。

    这也不禁让我迷惑。成为血族,到底有什么好?长生不老吗?我冷哼一声,多看一眼面sE惨白的祁逊,都会令我倒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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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生我的气了。”直到私人飞机冲到千米高空,祁逊才低声自言自语般呢喃。

    “你的愿望已经达成了。”皮尔打开笔记本电脑,手指噼里啪啦,只是稍稍掀了掀眼皮,不紧不慢的陈述事实。

    祁逊的愿望是:可以陪着她永生。

    “没错。我的时间很充沛。再不需要惶恐青春易逝,会被她彻底遗忘。”祁逊看向窗外蓝天白云的眼神,忽的闪出一缕柔光,g起了唇角。

    “你呢?打退堂鼓了?”半响,祁逊收回目光,侧头挑眉问。

    “怎么可能?”皮尔冷哼一声,继续目不转睛的浏览着,笔记本电脑屏幕上面显示的,一条条用python捕获的信息。

    过了许久,才微微轻叹道:“只不过,窥觑她的人实在是太多了。”顿了顿,终于舍得从屏幕前抬起眼,他面sE严肃的对祁逊说:“她的事,一定要保密。”

    “这是自然。”祁逊也沉重的点头。两人都不再说话,耳边唯有噼里啪啦暗击键盘的声音,以及飞机飞行时产生的气流嗡嗡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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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过起了,被金主包.养的生活。事情的开端是这样的。

    出于我需要隔几天,就进食一次新鲜的人类动脉血的缘故,我没有办法常住在人迹罕至的森林深处,与狼族们为伴。

    而凌夜自从真真正正与我交.合之后,就Si皮赖脸的声称自己:‘活是蔓蔓的狼,Si是蔓蔓的Si狼。’

    我觉得他这么说话,不太吉利。于是,抓着他的手,特意找了颗粗壮的大树,拍了三下。嘴里念念有词:童言无忌,童言无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