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倒是不会,我家夫人最厉害。”沈寒天笑眯眯。

    丹娘端起粥碗:“吃,吃饱了好干活。”

    又是同样的一架马车,去往不一样的方向,从旭日初升晃悠到快要正午才到,丹娘觉得自己这一身的骨头架子都快被摇散了。

    下了车,刚巧左右两边来的是杳娘与慧娘。

    时隔数年,这姊妹三人相聚,瞧瞧彼此如今的模样,都觉得时光如梭,变得让人不敢相认。

    杳娘依旧是一身富丽堂皇。

    她虽然在侯府的地位大不如前,但之前累积下来的财帛犹在,想过得宽裕富足一点不成问题。况且,因为她把明杏献给了谢诗朗,如今夫妇感情正浓,在公婆面前丈夫也没少替她说话。

    没了管家之权固然可惜,但重获丈夫的心疼和偏爱也不错,最起码谢侯夫人不会小觑了她,在侯府的日子也能过得下去。

    慧娘就远不如姐姐了。

    原本柳家为了避风头,日常应对开销全都减半,为的就是个低调。

    生怕身为宋家姻亲的自己也被那些言官御史盯上,那不死也得脱层皮,谁愿意在这个当口出风头,还是老实本分一点好了。

    年前雪灾一事带来的连锁反应让慧娘在婆家如履薄冰,如今宋家又势弱,她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服侍公婆也比从前尽心尽力得多。

    如今一出门,与旁人比还好,站在两位姊妹跟前就被比到了尘埃里。

    她一身青衫薄袄,虽颜色鲜妍,但样式陈旧,一看就不是今年新做的,发髻间只用了两支并蒂莲花的金钗,坠了两颗琉璃珠子,倒是显得精巧漂亮,但与杳娘的富贵比起来就不能看,再和一旁的丹娘比一比,怕是慧娘的鼻子都要气歪了。

    只见丹娘今日着了一身嫩粉色的比甲轻衫,最为光鲜的丽色配上柔光锦的面料,当真娇俏无双,难以言喻的美好,下身是一样脆嫩的青色,也不知是什么绸缎,竟然在日光的照耀下如流水滚动般粼粼波光,照得那上面的刺绣都清晰爽朗,让人羡慕。

    她只在发间别了一颗珍珠簪子。

    硕大圆润的珍珠明亮光润,一颗足有拇指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