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看了一场大戏的徐遥三人,此时也悄然离场,此案虽然从表面上看去,这知州做得没有丝毫问题,其实明里暗里,都在偏袒这孟元白。

    首先,萧县知州在问案时存在疏忽,审问萧氏的时候,上来便问其是否成奸,按照一般常理,良家妇女即便是成奸,也不好意思当着许多男人的面承认有奸|情,所以很难保证萧氏所言属实,而查问奸|情的方式有许多种,泰安知州舍审问技巧而不用,直截了当地让一名妇女承认奸|情,还让其交代细节,身为官员居然去追究这样的阴私之事,则可见该知州心术不正。

    其次,双方互控,各执一词,孟元白信誓旦旦,而且毫不顾忌引众人为证,而何子昂总强调自己是外乡人,无人愿意为自己作证,在证人有可能要受到刑讯的情况下,有这样多的人愿意为孟元白作证,也难保不是贿赂为证,抑或是畏惧孟元白的势力而不得不为证。

    萧县知州原本应该仔细衡量证人资格,更应该借助保甲组织,由官府指定证人,其没有这样做,说其疏忽是轻的,甚至可以算是玩忽职守,官职都难以保住。

    最后,萧县知州刑讯证人,固然是按照法律规定行事,但在原被告双方及人证都在场的情况下,前边人证受刑所讲的话,后面的人证肯定效仿,再加上孟元白使眼色,则难免众口一词。

    虽然众口一词在司法审判当中有极高的采信度,但也难免众口铄金,依靠舆论来制造声势,使冤者无法申辩。萧县知州如此疏忽,当然很难得到实情,也不能保证此案没有冤屈,更何况孟元白是个富豪,何进贤是个佣工,如果是何子昂借弟弟失踪而敲诈钱财,算是可能,而其诉状并没有提钱财之事,敲诈钱财之事可以排除,那么其坚定不移地讲弟弟何进贤板打死了,则难说是捕风捉影。

    当然,乡里尽是些愚民,哪里看得清楚这些,即便看得清楚,一方是一县知州加一方豪富,一边是一个死人加一个流放的犯人,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众人心里自然是门清的很。

    事情到了这里,按照寻常来说,此案人证物证俱在,已经打成了铁案,而何氏兄弟一死一流放,家里只剩个女流之辈,就算是有心,也无力再来翻案,所以这件看似黑白颠倒,不可理喻的案子,便已经成了铁一般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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