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慕容在此过程中未曾使用其他能力,哪怕是子弹时间。△

    得何斯哥跟他一样,众人把所有能力封住,单纯比拼反应速度和肌肉。

    游戏进行的时间超过五分钟,八人到底没夹到肉,他们看向公孙慕容的眼神变了。

    “你……你这么厉害,为什么会害怕别人?”一人想起公孙家的四个人来的原因。

    “他们人多。”娜拉莎插一句。

    “你们的祖先怎不培养势力?”又一人问。

    “祖先喜欢做菜。”娜拉莎低头嘟囔。

    八人收回筷子,好吧,理由很强大,想想确实没错,如果不喜欢做菜,又怎能研究出面前的东西。

    “荒芜之地很危险。”布易寇再次强调。

    “知道,所以去两个人,留下两个开店,如果回不来,留下的人负责家族以后的事情。”公孙慕容一副交代身后事的样子。

    “不去不行?”得何斯哥追问一句。

    两个人摇头。

    “好,既然要去,那就去,我告诉你们更多的事情,去之前,先把自己吃饱,吃胖,然后到了地方一直往前冲,不用考虑别的事情,等饿了的时候停下,制作武器,最好是能做个石板。

    遇到河流时,把身体藏在石板的后面,探个脑袋出去,不要等看到东西再缩头,是一露头立即把脑袋缩回来,哪怕没有吸魂虫,如果连续多次,未发现,说明那段水里没有它们。

    你们喝一个水饱,用石头制作器皿,装上水前进,遇到下一条河,按照之前的办。等发现能回来的地方时。千万不要继续深入,因为深处据说有别的生物,有更大的危险。

    我去的那次没见过其他东西,说有别的危险的人描述的又不相同,有说是遇到一张大嘴,队友全被吃了;有说遇到一个肉山,肉山喷出毒雾,把他的队友全部包裹进去死掉;还有的说是庞大的东西从天而落,把身边的人砸死。

    或许他们说的是真的,也或许是他们杀掉了自己的队友。然后找的借口,把杀人的事情推到别人身上。

    记得,在那里,永远不要和别人组队,遇到了别的地方的人,要么立即改变方向逃走,要么出手杀掉对方,吃人比吃吸魂虫面对的危险小,人的肉也比吸魂虫多。一个人足够让另一个人吃上很多天了,尤其是在那里,肉腐烂得非常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