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不好赚,赚钱很辛苦。

    在夜店工作了四五年,从啥都不懂得泊车男到端酒的酒保再当上大堂经理,跟别人比起来,他已经算爬的快的了。

    当初应该相信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说不定自己还能稳稳当当的做个白领,不用像现在这样纯靠体力干活,每天都得累的半死。

    虽然把好酒量练出来了,可是却把胃也给喝坏了。只能随时吃点便宜的维生素ABCD护护身体,没事也会熬点药喝。

    自己可不能倒下,否则老家那药罐子只能等死了。

    人穷嘛,得向现实低头,他腰弯的越低,就代表他越坦诚。可有些穷人偏偏不坦诚,就喜欢装,草包的里子外面再披一个装腔作势的面子,看到就让人想笑。

    比如面前这位,拉着思慧不放手的这位,想要在夜店里英雄救美的这位。

    在女人面前装大尾巴狼的人他见的太多了。经理撇了一眼程勇的手腕,又撇了一眼程勇的腰带,最后撇了一眼程勇的皮鞋,嗤笑了一声。

    什么东西啊?

    从头到脚连个像样的货也没有,就这样还出来玩?油腻的中年落魄男,连坐他们夜店沙发的资格都没有,思慧的眼光太差了。

    在堕落奢侈的夜店大厅里,一闪一闪的灯光像快门,曝光度高到把这程勇的脸照的过于磕碜。经理不想再浪费时间,抓起思慧又要走。

    “你去跳!”

    程勇指着他喊着,样子蠢的令经理实在不耐烦,他瞪着程勇回嘴到,“我跳算什么事儿啊?”

    “你不跳是吧?你不跳是吧?!好!!”

    看着那油腻男程勇从他破旧的包里掏出一沓又一沓的钱,那肮脏的钱诱人的钱如最烈的洋酒般洒在桌子上,令人脸烧的难以自持。

    “够不够?!够不够?!不够是吧?!”

    程勇盯着经理愣住的脸激动的反问着,接着又从包里掏出一沓又一沓。

    “还不够是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