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小王在隔离室迎来了韦恩集团的法务。

    三波。

    第一波是之前蝙蝠侠许诺的,来帮她争取无罪判决的律师团队,他们只是稍微和小王聊了两句,跟小王签了一份委托合同,并嘱咐小王什么都不要说之后,就去找GCPD了。

    第二波,是韦恩集团下属的负责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律师团队。

    据那位与小王面谈的律师的说法,她们是来帮助小王注册自己的商标、版权,保护她自己的无形资产不受侵害的……

    具体商标和形象版权是什么,小王不是很能理解。

    对于这种小王完全没有接触过的概念性的玩意儿,系统也没什么更好的解释方法,只能把相关的名词解释的内容直接拿来跟小王说明。

    系统:无形资产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小王:?

    系统:商标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以区分来源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标志的权利。

    小王:???

    系统:版权是指……

    小王:算了别说了,我决定放弃思考。

    于是,后续的一切都是系统处理的,小王充其量就是个签字工具人——鉴于律师带来的委托代理合同和相关的商务合同,用的都是统一的模板合同,在仔细对比了好几家大型知识产权公司的合同模板的各项条例之后,发现合同没有问题的系统,爽快的拍板同意了。

    “所以”小王看着注册申请上的‘tigerking’的字样,歪了歪头,她不是很能理解:“为什么这上面的写着的是虎王呢?”

    “这是你的公认代号”律师回答道:“从昨晚开始,民众们就自发的用AKA虎王来称呼你”

    “……”小王撇了撇嘴:“所以,代号能换吗?”

    “可以”律师点头:“如果你有自己心仪的代号想要替换的话,我们也可以同时注册两个,把AKA虎王封存,然后官宣另一个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