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云夕迷迷糊糊睁眼的时候,帐顶那对嬉水的鸳鸯,让她恍惚了好一阵。

    连续折腾了两日,她昨晚早早睡下了,王府的高床软枕就是舒服,一觉睡到日上三竿。这会睁眼,看着周遭的紫檀雕花屏风、轻纱帐幔,再回想那天的刀光剑影,有种极不真实的感觉。

    一个多月前她下山的时候,以为只要到了洛阳就能找到杜玉书,至于找到杜玉书后如何,她有两种设想:一是杜玉书万分激动,马上禀明父母,高高兴兴地与她成亲,二是杜玉书万分激动,马上禀明父母,遭到坚决反对,于是两人高高兴兴地私奔,从此浪迹江湖,做一对神仙眷侣。

    步云夕私心里更希望是第二种。

    杜玉书是家中独子,杜青峰夫妇人到中年才得一子,还是杜夫人吃斋念佛整整三年才求来的。据说生产前的一晚,杜夫人观音菩萨入梦,菩萨站在长案前,笑眯眯地看了她一眼,留下一块美玉,一册书,又飘然离去,故而杜青峰替儿子取名杜玉书。

    杜玉书自小聪明伶俐,长得也好看,唯独一双腿不好使,一到冬天便疼得利害,连床都下不了,听闻凌霄山庄上有一个奇特的温泉,温泉的水来自焉支山上的千年雪峰,有洗筋伐髓之效,于是杜青峰特地将他送上凌霄山庄,拜托当时的庄主步青云代为照顾。

    杜玉书因为腿脚的原因不能习武,本身又长得斯文秀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更像个诗书世家的贵公子。杜玉书的出现,仿佛往平静的湖面投下一颗石子,让步云夕枯燥的生活一下鲜活起来。她觉得杜玉书比起自家那三个不学无术只会打打杀杀,却连她都打不赢的哥哥们强多了。

    大概是在杜玉书面前总让人自惭形秽,她的三个哥哥都不怎么喜欢他,祖父步青云日理万机,父亲步步金每日削尖脑袋想着怎么来银子,于是照顾杜玉书的担子便落在步云夕身上。

    她最喜欢做的事,便是每日推着轮椅,陪杜玉书在山上的风雨亭俯瞰整个焉支山,看连绵的云海,看鹰隼翱翔,看山脚下一群群的牛羊吃草,看骏马奔腾。但看风景这种风雅事是杜玉书做的,她是坐不住的。

    “玉书哥哥你看你看……”她跃到树上,掏了一窝小麻雀,献宝似的,“有五只!你饿不饿?我烤给你吃。”

    杜玉书的脸色变了几变,不知是因为饿的还是因为激动的,“这雀儿毛都没出,你怎么忍心烤了吃?它的爹娘若是回来,看到这空巢和一地的尸骸,该有多伤心,快快放回树上。”

    也是,毛都没出,能有多少肉?还是玉书哥哥考虑周到,于是她又跃到树上,把鸟窝重新放回去,“你说得对,还是等养肥了咱们再来。”

    杜玉书看着她上蹿下跳,一脸的艳羡。

    “玉书哥哥,我昨天看了你压在枕头下的话本子……”

    杜玉书的脸一下又变了色,“谁让你乱翻人家东西的?”

    “你又不是人家……”步云夕委屈道:“再说,不是你让我多认字、多看书的吗?那话本子为何我就看不得?”

    杜玉书脖子哽了哽,无话可说。

    “不过好多字我都不认得,你快告诉我最后那个卖豆腐的姐姐和那个绿林好汉如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