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走吧,我们去楼上买衣服,手表我暂时用不上,而且我也不喜欢戴手表,洗手都要摘下来,麻烦。”闻弦歌闻言看了眼专柜姐对萧成功摇头道。

    她其实的是实话,在现代已经没什么女性喜欢戴手表了,手表最多也就是当衣服的配饰偶尔带带,毕竟大家都有手机,手机不离手,要手表干什么。

    柜台姐看了眼闻弦歌的穿着撇了撇嘴,对于她的话她一点都不相信,那个女人不想要他们这里的一块表。

    萧成功闻言看着闻弦歌倒是有些相信的,见此也没再坚持,点零头道:“那我们上去买衣服。”

    女人不管是谁,其实都有些购物狂的属性,对于手表她没兴趣,但是对于衣服鞋子包包,咳,她还是挺有兴趣的。

    等闻弦歌从三楼下来的时候她已经从一个乡下来的土鳖,瞬间变成了大都市里的白富美了。

    头发,她用买的蓝色绸缎丝巾扎了一个韩式马尾,身上里面一件高领的灰色羊毛衫,外面一件姜黄色的长款呢子大衣,下面一条猪肝红色的灯芯绒裤子,脚上一双黑色的羊皮短靴。

    她身材很好,身高至少一米七,腰细腿长,这么一穿显得非常大气又时尚,经过楼下那个卖表柜台时,那个专柜姐看着闻弦歌像是见了鬼,要不是看她身边男人没变,她完全没认出这是同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