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加梦想之声前,易泽上网查过资料,知道梦想之声是由天宇传媒跟橙子卫视联合举办的音乐选秀节目,以往梦想之声全国十强,全都签到天宇传媒,少有例外。

    依托橙子卫视的优势资源,天宇传媒业务遍及全国,影视娱乐、唱片演唱会、综艺等全面发展,旗下当红艺人层出不穷,规模十分庞大。

    但黑料也不少,天宇传媒的签约合同是业界出了名的苛刻,很多歌手都无法忍受。

    最明显的例子,以往通过梦想之声签约天宇的歌手,十个里面至少有一半会后悔解约,不惜赔付巨额违约金。

    网友戏称天宇是靠违约金奶大的公司,让无数粉丝恨的牙痒痒。

    剩下一半不解约的,也难逃‘出道即巅峰,发展就过气’的诅咒,这20年来,在梦想之声真正红了且还留在天宇的,只有一个!

    这次单独找他,估计是为了签约的事,易泽打起精神。

    任宁上下打量他,心中满意。

    歌唱得好,形象也好,难得的好苗子,值得他亲自跑一趟。

    三人落座,作为中间人,程良国率先开口道“易泽,这次把你喊来,是想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天宇传媒十分看重你的才华,想正式签你做公司艺人!”

    任宁拿出一份挺厚的合约书,递给易泽,道“签约之后,我们会给你庞大的资源,持久的曝光度和宣传,你的发展将不再局限于音乐领域,还包括带影视方面……”

    他说了一大堆,易泽没怎么在意,而是认真看起了合同。

    越往下看,他的脸色就越沉。

    合同开口就点明,签约时间为10年,一旦乙方(艺人)在合同未到期时单方面解约,需要赔付高达500万的违约金。

    之后又写一条乙方(艺人)所有音乐著作(词、曲)、录音著作(录制的歌曲)、视听著作(v)、创作的音乐等全部版权和邻接权,俱交由甲方独家代理,没有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转让和授权。

    上面并没有写代理期限为多久,潜意思就是——永远!

    最后是附加合同在合约期间内,乙方(艺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举办的活动,乙方若欲从事其他工作,需得到甲方同意。

    这三条加起来,赫然就是现代版的卖身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