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你看这写的,他到底是看雪想起我了啊,还是看狗想起我了。”

    霍柔满眼无语,“再说,我们相完亲都没一个月啊,什么时候下过雪啊,我怀疑这是他给别人写过的,改个名字就用我身上了。”

    我合上笔记本没吱声,哪里是他写的,这诗不是打油诗的创始人唐朝张打油的杰作么。

    这兄弟撑死了算是在后面加了两句,专用押韵。还没用对地方,“他叫什么名字?”

    “庄少非,笔名叫非凡。”

    霍柔闷闷的应着,“介绍人还说他是厂宣传部的,有才气,嫂子,那人你都不知道,就一纨绔子弟,从头到脚,就没让我看出哪有才气。”

    我想着撞到的那小子,“我见过他,戴个蛤蟆镜。对吗。”

    “对,还穿皮夹克!流里流气的。”

    霍柔连连点头,“嫂子,你在哪见过的他啊。”

    “意外,不认识,就是看过那么一眼。穿的很……显眼。”

    “显眼什么,就是不正经。”

    霍柔嘴里嘟哝着,“跟我哥压根儿就比不了,你在看看他写的东西,还约我明晚去和他看电影,我一点都不想去,我家老太太还一个劲儿给我压力,真是头疼。”

    我没多言,男人和男人不能这么比,各有各的优点,主要我不了解那姓庄的哥们就没有发言权。

    说实话,那哥们的穿着在这年月看属实有些过分前卫,不过我倒没觉得没什么不妥,我家要是条件好,我也愿意收拾的飒点,蛤蟆镜皮夹克小军靴,以我同类的眼光去看挺精神的,哥们要还是肖鑫,也能那么捯饬,再配一辆摩托车,喝!那走哪不得电的大姑娘浑身直哆嗦啊……

    只是看着霍柔,这如水的眉眼啊,我私心当然是想……

    算了!

    想也没用,有些东西寻思的深了,我会觉得自己猥琐,思想上就已经玷污了人家,能做的,也就是朋友了!

    反正,过去的二十九年都这么过来的,遇到喜欢的姑娘,也就是做做朋友,这备胎当得都他妈要习惯了,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