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对这种类似罢工的“撤走”没有感到吃惊,在国外是经常遇到的,在砻滩这也不是第一次了。他也没有感到有多大压力,在国外工会组织会代表工人跟资方谈判,解决问题。而在中国,工会和业主比外商更急于把罢工摆平,所以安东尼回答姜雄华的话,看似客气,其实是很强硬的。

    离开安东尼的办公室,姜雄华去找宋积良。他一边走,一边想起一年前的事。

    一年前,在一次协调会上,祝淡泊说他们施工局准备处分宋积良,说宋积良是害群之马。祝淡泊说得振振有词,我们只处理极个别的,像方正和袁周,我们以观后效,先处分宋积良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祝淡泊的意见得到林援朝的支持,说两次罢工都是宋在挑头,不处理,队伍难带。林援朝很干脆:“对!我赞成祝书记的意见。就是要杀鸡给猴看,不然的话,跟老子哪个都想闹就闹,还得了。”

    姜雄华当即就表示反对:“老祝,我记得第一次罢工时,你不是还支持他们吗?为啥现在还要处理别人?这是啥子逻辑?”

    “没逻辑,我只看对工作有利无利。第一次宋积良他们针对外商,我当然支持。第二次,宋积良他们针对我们,我能支持他吗?再这样下去,还不晓得有没有第三次,第……这可是国家的大工程啊!”祝淡泊收住了话,目光扫过会场,让大家感受那分量。

    姜雄华心头很不高兴,这人咋个过河拆桥啊!不是当初都说好的嘛。尽管心头不高兴,还是平静地说:“宋积良本人咋样,先放一边,当初联席会上,大家都是同意不搞秋后算账的。会议还有记录嘛,咋个能说话不算数?以后还有员工敢信任我们吗?没人信任,这队伍又咋个带?”

    最后一句话是批评林援朝的,林援朝没有说话。可让姜雄华没想到的是,皇甫深这时说话了,支持处分宋积良。他说:“宋积良的作法危害很大。我们现在是在跟外商合作,在座的都是领导,我就关起门说话,哪说哪了。跟外商合作,说白了,就是有求于外方,不能得罪外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让我们资金不够,技术不行,设备不行呢?这种特殊阶段,犯不着为小事得罪外商。我们一些员工,包括一些干部,说啥洋人住着小洋楼,挣我们的钱,还让我们受气等等。这都是糊涂认识,都是目光短浅。现在国家都在韬光养晦,这是大战略层面上的事,更不用说我们一个工程了。等我们强大了,再跟外方叫板不迟。这些年,我跟外商打交道多一些,我觉得外商也是通情达理的,尤其是讲诚信,比我们国内厂家强多了。上次我和林经理去跟外商谈劳务价格时,虽说是据理力争,其实也是外商理解我们,作了让步嘛。对不对,林经理?”

    林援朝立刻点头:“对头,对头。皇甫副总说得没错。”

    皇甫深接着说:“我们的大目标是跟外商搞好合作,建好砻滩电站。这是大局,其他都是小事,不能让它干扰大局。而宋积良这种年青人,性格冲动,不在我们掌控之中,今后仍有可能妨碍跟外商的合作,影响大局。所以,我同意处分他。对方正和袁周两个人,我认为也应该给予警告。”

    祝淡泊心头一喜,这皇甫深过去都是跟姜雄华一个鼻孔出气的,今天居然各唱各的调了。还说得一大套一大套的,还都是战略高度啥的,跟老子,比我还行,这多读两年书就是不一样。马上说:“我完全同意皇甫副总的意见,我们必须着眼于大局,顾全大局。”

    姜雄华对皇甫深这一大套话倒不奇怪,换一个人也能说出来,他奇怪的是为啥皇甫深要支持处分宋积良?要一边倒向外商?想到这里,他说,罢工一事,外商也作了让步,改正了一些做法。说明罢工大体是合理的,既然大体合理,宋积良又有啥大不了的错,需要处理?最后他对主持会议的董建设说:

    “董总,我坚决反对处分宋积良,如果大家一定要处分他,我保留意见。另外,我还强调一下,不搞秋后算账,当初是作为承诺条件之一,公开宣布的。如果工人责问,你们咋个回答?”

    由于姜雄华的坚决反对,另外的几个与会者也表示赞同。董建设当即说:此事暂缓。那时我不在现场,需先征求王局长的意见。

    会后,皇甫深质问姜雄华:宪法中没有规定工人有罢工这项权利,你总袒护他们是不对的,弄不好是要犯错误的!对他们太客气,他们还会跟你找事的。

    姜雄华并不同意皇甫深的意见。在他处理第一次罢工事件时,他在第一时间给曲英霞去了电话,请教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曲英霞回答:宪法历史上曾经规定过公民有罢工这项权利,现行宪法中已经取消,但也没有规定罢工为非法。按“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法律精神,不能算违法。刚颁布的《工会法》规定,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会同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方面,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的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曲英霞在电话里提醒他:这个法律条文回避了“罢工”这个词,只提“停工、怠工”,实质上就是一回事。那你就当成“停工”来处理,《工会法》这条款,是处理这类事件的法律依据,重点是在处理时要“协商解决”。千万不要采取过激办法,把事情闹大了,弄不好你就会成替罪羊。所以,他在处理罢工时坚持协商的立场。因为在姜雄华内心深处,他认为工人的诉求也是一种合理的利益关切,不能认为是一种无理取闹,当然这种方式未必妥当。

    现在面对皇甫深的质问,姜雄华回答:宪法没有规定“有”,但也没有规定“无”,那我们就把它当作“停工”来对待,有何不可?

    “老同学,不管是叫‘罢工’,还是叫‘停工’,这种思想和行为都是极其错误的。对为首的必须处理。我们都是党的干部,必须站在组织的立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