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屋子,就见孙寡妇倚在篱笆墙前抽旱烟。寡妇磕磕烟杆,没好气道:“天天睡到日上三竿,真把自己当大小姐了?”

    掌珠望了一眼天色,东边刚刚鱼肚白,“我去采菜。”

    孙寡妇努努下巴,“别想偷懒,先去劈柴做饭。”

    掌珠放下篓子,拿起斧头,心里不是滋味,她虽然干不动农活,但也算任劳任怨,孙寡妇却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榨干她的体力。

    冷风敲秋韵,一排迁徙的大雁飞过上空,掌珠眼睁睁看着一坨鸟屎落在了女人头上,还氽了稀。

    孙寡妇嗷一声,用烟杆狠狠掴了掌珠一下,“晦气玩意,自打带你回来,老娘就一直倒霉!”

    掌珠咬下唇,“那您把卖身契给我,我走便是。”

    “呵——”孙寡妇冷笑,抱臂道:“老娘花了十二两银子买你回来,你当我是济贫的大善人?老娘就算养条狗,也比你懂得报恩!”

    女人三十有二,在村里算是数一数二的美人,举手投足间有些风情,但眼底的混浊,让她看上去老了十载。

    反观掌珠,十五六的年岁,如初绽的蔷薇,娇艳欲滴,配上纯净的杏眼,将妩媚和清纯融为一体。

    也是,若非美人胚子,也入不了孙寡妇的眼。清泉入混流,大抵是世间最无奈的事吧。

    孙寡妇扯了扯打绺的长发,嫌弃地抹掉鸟屎,“跟你说个事。”

    “嗯?”

    “隔壁村的郑秀才看上你了,准备出二十两银子做彩礼,成不?”

    掌珠觳觫一下,那郑秀才虽有些点墨,但一直考不上举人,仕途堪忧不说,还酸腐刻薄、为人阴险,常给身边人穿小鞋,想到他贼眉鼠眼的样子,掌珠打心底厌恶。

    孙寡妇看她没有动心,勾了勾唇,语气缓和道:“就知你心气儿高,看不上他。”

    掌珠刚松口气,孙寡妇又抛出另一个诱惑,令掌珠如坠冰窟。

    “里正家的长子是个有出息的,考上了进士,现在翰林院供职,中秋要回来探亲,我打算把你送过去给他做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