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时,这支小部队在一处小河谷里扎营。。以兵法论,他们是奇兵,不能生火。可考虑到离梅赖囤还有二十里路,同时大军逼来,僰人全缩回峒囤里坚守,遇到僰人的几率太小,因此依旧生火煮食。明日就不能再生火,后日则是一场血腥厮杀,这一顿饭就是战前最后一顿热饭。

    出征八十一人,编成九个中队,不分大队,不仅之前的队头、副队头和旗头都入队,张立和黄定先也都各自编入中队,向导四人,各附中队。

    王冲这个中队里多了斗甜,让大家很不适应,队友一路总是千方百计地去蹭斗甜,蹭不到就开口挑逗,挑逗不成,就将灼热目光投到斗甜的屁股上。尚幸在长宁一日,大家已经享用足了僰女,还不至于引发骚乱,否则张立怎么也不会答应斗甜随行。

    靠着王冲的脑子和嘴巴,以及王世杰义的个头和拳头,这一日行军,中队里其他人都被稳稳镇住。以中队为单位用餐时,其他人的心思都放在了胃袋上,也就是同小队的胡祥依旧闭不上嘴。这个中年汉子以花丛老手的身份,批评王冲暴敛天物,看斗甜的步子和体力状况,就知王冲并没用过斗甜。

    王冲道:“忍得眼前,方有后福……”

    胡祥摆出一副老大哥的嘴脸,拍着王冲的肩膀笑道:“雏儿就是雏儿,怕是不知怎么上手吧,要不要哥哥我教你?”

    被当作物品当面议论的斗甜紧紧缩在王冲身边,她得了王冲一个承诺,这才心甘情愿地跋山涉水当向导。虽然汉人的承诺在这里已经完全不可信,可她觉得这个跟她差不多大的少年不同。并不魁梧的身躯似乎蕴藏着一股他人所不及的力量,让她觉得心安。

    此时王冲被胡祥奚落,却只微微一笑,并不辩解,想到昨日自己的遭遇。她就觉得跟王冲相比,那个胡祥不仅粗鄙,还异常浅薄。

    王世义少有地没替王冲说话,胡祥那话让他心虚得很,可不敢引火烧身,就埋头打理伙食。

    他们此次出战。带的全是干粮,其中的干米专门用于煮食。干米是将稻米煮熟后,捣烂成浆,滤去水后晒干,再煮再晒,重复十次后。一石米得二斗干米。一升干米煮成稠粥,够十人饱食一顿。

    粥煮好后,每人用兜鍪分盛,军中自有食器,兵丁多用木碗木盆,军官则用银铜碗盆,可他们是出战的奇兵。杂物带得越少越好。

    碗盆不带,勺子筷子却要带。一般兵丁依旧是用木器,他们都是敢勇,薪饷丰厚,吃饭家伙都不一般。大多是铜勺,不少则是银勺,王冲王世义也是用银勺银筷,倒不是炫耀,而是可以试毒。

    端着热腾腾的稠粥,却还不急吃。大家都等着下一锅。煮沸了水,王世义掰下一角醋饼,丢了几颗酱豆下锅,队友都吞着口水道太少太少。

    醋饼是小麦面作成炊饼,也就是馒头后。再浸饱醋晒干。一只醋饼够五十人吃一餐,王世义当然不敢多掰。。酱豆是豆豉捣成浆,加细盐晒干,替代食盐,也是少许就够。

    等王世义再将一根如大棒般的酱肉腿割片下锅时,队友们不再发牢骚了,这可是王冲王世义从成都带来的灵泉酱肉,蜀中名产。

    煮软了肉,再丢下确认无毒的野菜,肉菜香味挥发出来,诱得众人都咕嘟咕嘟大吞口水。此时王冲朝王世义打了个眼色,王世义点头,弃了锅子,起身走了。

    “王大个是要清了肠胃,再把这一锅扫空么?大家快动手啊!”

    胡祥迫不及待地伸着大勺下锅,其他人赶紧争抢,王冲却将兜鍪递给斗甜,再替她抢来肉菜,温声道:“你先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