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算什么辩论?

    胡元没太听懂。周围,有些人似乎和胡元有同样的感觉。他们喧闹着,讨论着,大多的表情都很迷茫。

    有的叽里咕噜,用的不知道是什么语言。但也有人用的是汉语。

    “不是说要审判报纸造假的内容吗?”

    “别急,之前那是汉国法庭一有空就进行的辩论。报纸造假的要过一会儿。”

    不一会儿,一名新的法官坐到了审判席上。接着是新的检察官、辩护人、文书。

    而之前空缺的被告位置上,这回也有了人---还不止一个,而是五个。

    “下面开始有关《新长安都市报》进行虚假宣传的案件审理。”新的法官宣布道。“请检察官宣读案情。”

    这次的检察官站了起来。

    “本月12日,《新长安都市报》上刊载的新闻:‘本市执法大队某李姓官员向夜总会收取保护费’、‘据消息人士透露,新长安市可能向购房者发放公民权’均为虚假新闻。”

    “根据动态律法《民法》第九款《新闻管理方案》的规定,《新长安都市报》违反了第七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的内容,现向法庭提起公诉,要求法庭判处《新长安都市报》的经营者和工作人员散布虚假新闻罪。”

    之后,这名检察官又念了一些别的,大致也都是类似的内容。

    这个,倒是比之前那起控诉要容易看懂的多。胡元这样想着,看向被告席上的那些人。

    媒体嘛,不夸大其词才有鬼了。胡元过去也处理过这种事情,一向拿他们没什么办法。就算是在这里,就算之前的那种动态的规则有一定的威慑力,应该也一样奈何不了他们。

    果然,接下来,穿着一身昂贵衣服的,操持着生硬汉语的克拉依辩护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他指出,两篇新闻的报道是完没有任何问题的。在用词中,已经使用了足够的虚拟词,稍有理智的人,一看就能知道,这种新闻的内容只是推测。

    至于那些愚笨的,完没有理智而会轻易把这种推测当做真相的人,根本不值得关注。

    然后,在过去,不只是《新长安都市报》,这里所有的新闻媒体使用的都是类似的虚拟词,难道法庭要把他们都抓起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