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这三名战友中,他最推崇的一位是一个名叫林壮壮,代号为灵狐的年轻人。

    “他转业前曾经是我们小队的指挥官,只是后来一次任务中被炸伤了右腿。灵狐很有头脑,而且学习能力也特别强,逸哥可以先观察一段时间,我觉得他应该能够帮得上忙。”

    第二天上午,李逸就见到了从北河农村赶过来的林壮壮。这人年纪大约20来岁,身材普通,面貌也很普通,属于丢到人堆里就很难找到的那种。

    不过李逸一看他的气质,就觉得不一般,这人实在是太沉稳了,和他的年龄一点都不相符。

    “灵狐,问你一个问题,你别介意。你有头脑,有身手,年纪又不大,而且转业费用应该也不低,为什么会同意过来帮我?”

    灵狐苦笑一声,缓缓将右腿的裤腿卷起来,露出了一只金属的义肢。

    “转业的钱确实是不少,不过我都拿给那次任务中牺牲的战友了。后来回了家才发现,没有本钱,又没办法像一个正常人一样靠身体去打拼……正好红尘给我讲有这个机会,既能养活自己又能帮助战友,所以就过来看看。”

    李逸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歉意,他用力的拍了拍灵狐的肩膀,

    “也好,本来这个基金会就是想帮助一些受伤的军人,那就先从你开始吧……”

    将灵狐暂时安置到谷枫的房间,李逸琢磨着,应该在附近再买两套房子,眼看着身边的人越来越多,都安排到他这里可不行,一点的私人空间都没有,上次陆凝霜在这里过了一夜,都还把红尘给赶酒店去了……

    不过要买房,当然是距离越近越好,这个院里如果能有,那是最好不过。因此,虽然知道不大可能,他还是拿起电话,给物业打了一个,不过随即就得到了一个让他意外的消息,还真有人要卖,而且卖房的那个他还认识,就是他的楼上,儿子做茶叶生意的那个丁老爷子!

    “老爷子,我听物业说,您要卖房?”

    看到来访的竟是李逸,丁老爷子还以为又是一个熟人来关心他的,就苦笑着摇了摇头,

    “儿子弄了一张美国绿卡,说是为了孙子的将来,要把家搬到美国去……”

    李逸点点头,问道:

    “那您这套房子,准备卖多少钱?”

    丁老爷子眉头一挑,有点诧异,

    “小李你想买?这套房子在外边挂3300万,不过你要是想买的话,应该是能给你优惠点儿,你等等,我给儿子打个电话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