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个请求,太空发展总署有意聘请孙泽生为首席顾问。

    孙泽生平静地听完吕惠文的几个请求,这几个请求并没有出乎他的预料,无论是要技术资料。还是要飞船,都是太空发展总署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壮大国家队最快的途径。换成是他。他也会这样做。

    孙泽生在吕惠文来之前,就认真地考虑过这些问题。一等吕惠文提出来,孙泽生就提出了他的要求。技术资料,飞船,他都可以给太空发展总署,甚至就连航天员什么的,他也可以代为培养,但是他需要拿到足够的好处。换句话说,他要获得足够弥补他损失的利益。

    吕惠文松了一口气之余,询问孙泽生究竟想要什么交换条件,他能够答应的,马上答应,不能答应的,可以向上面汇报。

    孙泽生说他可以免费向太空发展总署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一切,做为交换条件,他要两样东西,一个是许可证,一个是税收方面的优惠。

    所谓许可证,包涵三方面。一个是生产许可证,就是国家要允许他选择在全世界包括华夏大陆在内的地方,生产高精尖的各类产品。比方说像希望级别的太空武装飞船,他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放到国内生产。

    另外一个许可证是出口许可证。如果他把太空武装飞船放到国内生产,那么如果有外国客户想进口,海关必须要放行,不能阻拦。

    还有,这些高精尖产品的生产,不受国家的监管。

    至于税收方面的优惠,很简单,延长新星空公司享受到的减免税的优惠期就行了,怎么着也得延长个七八年吧。

    吕惠文听了孙泽生的条件,只觉得后槽牙往外冒凉气。

    税收方面的优惠还则罢了,除了要求的时间有点长之外,还是有很大的商量余地,可是许可证的相关要求,可就有点大了。

    国|务|院对工业的管制还是相当严格的,很多据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是不允许民营企业涉足的,比方说原油的开采和进口,还有像军用飞机的生产和制造,导弹什么的,全都是由国家层面垄断。

    别说是太空武装飞船了,就算是民用的太空飞船,搁在以前,也是不允许民营企业插手的。孙泽生主要是技术太先进,又把生产基地放到了刚果(金)和南苏丹,中|央|政|府手短,够不着,再加上,还要在这方面,有求于孙泽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权当没有看见。

    可是一旦允许孙泽生在国内建厂,那可就是在铁幕上破开了一个洞子,就像是当初国|务|院颁布条例,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太空领域一样。

    严格说起来,孙泽生这次的要求跟上次国|务|院松口,性质还有极大的差别。上次国务|院的条例,强行规定必须要有一半的国有资本参与其中,民营资本才能够进入组建和太空产业有关的公司。

    这一次,孙泽生明确地要求国家不能对其进行监管,也就是说国有资本是否能够参与进去,不是国|务|院说了算,而是孙泽生说了算。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没有权力对其进行监管。

    这简直就是一个独立的经济王国。

    相比之下,税收方面的优惠几乎就是小儿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