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一个充满了正义与正能量的国度,当然,这些都是美国大片宣传的内容。

    只要稍微有点头脑的人就都知道,美国是个金钱和法律齐头并进的国家。

    有钱就能聘请律师钻法律的孔子。

    同样,钻法律孔子也能捞到钱。

    现在,倒霉蛋丹尼斯和艾德亚多在大律师约翰逊的指挥下,就准备钻法律的孔子。

    首先他们在美国著名的杂志《洛杉矶日报》上面发表了一篇名为《揭露事实真相,到底谁才是女巫的创造者》的揭秘文章。

    在这篇文章里面,两个男人用痛哭流涕的文笔,对于易飞扬欺骗两人,将价值两亿票房的dv电影忽悠走,搞得两人成了超级冤大头;最重要的是,这部已经成功上映的黑马影片,其导演和编剧竟然署名是“易飞扬”,这让原创者丹尼斯和艾德亚多情何以堪?!

    “是的,我们现在以泪洗面,我们后悔,我们懊恼,我们被某人用一种卑劣的欺骗手段,蒙蔽了双眼;我们也承认,我们当时对于二十万美金的卖价是很满意的,可是上帝知道,这部戏的总票房却达到了两个多亿?这是个什么概念?是个让我们足以跳海自杀也抹不去羞耻的概念!”

    “现在,我们别无所求,我们尊重法律,尊重合约,可是我们要求某人能够把事实真相讲出来,《女巫布莱尔》这部戏到底是谁拍摄的?!”

    “我们要求要回这部戏的署名权,就这么简单!要求大家擦亮眼睛明白,我丹尼斯还有我的好朋友艾德亚多,才是这部两亿影片的创造者!我们是本尊,其他都是冒牌者!不管他占据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这篇文章杀伤力强悍,一经投放,就一石激起千层浪!

    尤其在《女巫布莱尔》被爆炒得红彤彤的当头上,这个消息就更加引爆了媒体的跟踪和宣传。

    “哦哦,原来《女巫》原创另有其人,发表文章誓讨公道!”

    “两亿黑马的导演和编剧到底是谁?扑朔迷离,敬请观望!”

    “两亿黑马引起争议,究竟是两亿大导,还是中国来的二道贩子?!”

    “事情到底真是假,希望当事人给与解释!”

    ……

    面对这些铺天盖地而来的八卦新闻,作为易飞扬代表律师的路易斯-卡尔,不得不站出来,简短地发表了一篇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