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枭找了个地方坐下来,拒绝了四个nv孩子的搭讪,继续进行自己的补充能量大业。

    面前的牛排又开始不断地消失,原枭的肚子却没有任何鼓起来的趋势。

    四周还围着许多不si心的nv孩子和几个面露春se的贵妇,注视着原枭的进食,回想着刚刚他英勇的身姿,心神一阵摇曳。

    而且,她们已经得到了这位俊俏男人的情报,本身并不是什么达官巨贾之子,只是“恋晓”总裁庄颖带来的一位男伴而已,这就意味着自己的机会很大,非常大。对于这种年轻俊俏且不富裕的男人,这些阔太太阔小姐们有着一万种办法让他从宁si不屈到跪到自己的身前,恭敬地亲吻自己的裙褶。

    “啧,看起来,今天我的身边苍蝇都被吓跑了,反而是你,开始招蜂引蝶起来了呢~”庄颖伸手环住原枭细长白皙的脖颈,示威似的环顾了一下四周,这些原本虎视眈眈的狩猎者们顿时作鸟兽散,没有一个敢再停留在原枭周围的。

    庄颖这个名字,在原枭这里可能只意味着当年那个跟在身后的小丫头,但是对于魔都上流社会来说,这个名字意味着四个字——“不要招惹”。

    不同于其父庄亦燮的儒雅随和,庄颖给所有人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吃人不吐骨头你还说不出她怎么吃的。

    她从踏入魔都商界那一天开始,“仁慈”这两个字就不属于她的字典,你翻烂了都找不到。凭什么“恋晓”可以发展的这么快?就算庄家资金流永远奔腾不息,但是公司规模的扩张总是需要时间的,可“恋晓”不是,它的成长史就是一部魔都小公司的血泪史。庄颖从创立“恋晓”之后,就毫不留情地展露出了自己的獠牙和灵敏的嗅觉,不知有多少小公司被庄颖倾轧到崩盘和破产,在被庄颖收购过来拆成零件组装给自己的“恋晓”。

    “恋晓”就像是瓦德里斯做出的缝合怪,把无数生灵最完美的部分进行组合,创造出了最可怕的怪物。因此,“恋晓”才能在短短一年里发展到如此地步,不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负债累累甚至家破人亡,不是没有人想过反抗,甚至出现过专门对抗庄颖垄断倾轧的小团t,可是最终都因为内部被庄颖收买或是利益冲突突然爆发而失败。

    当面,所有人都会称呼庄颖为“商界奇才”,“魔都巾帼”,但是私下里,则称其为“黑衣nv巫”因为庄颖最ai的就是黑se服饰,庄颖自然也有所耳闻,但是非但没有觉得被侮辱,更是在很多场合以此自居,彷佛是一个永远对自己感到骄傲的战士,永远不会停下,也永远不会心软。

    “她们看起来都很怕你。”原枭没有抬头,依旧在专心吃r0u。

    看着周围没什么人,庄颖立马换了面孔,可怜巴巴地坐到了原枭身边,小手交叉着磨蹭,一副做错事情的小孩子模样。“人家才不吓人呢,那是她们对哥哥你居心不良,才会这么心虚啦。”庄颖低着脑袋,可怜巴巴地说道,要是让其他人看到这位“黑衣nv巫”如此娇弱的样子,估计当场能吓得jg神崩溃。

    “什么时候发现的?”原枭自然问得是发现自己身份的这件事情。至于庄颖的撒娇攻击,和她一起行动的八年里早就经受过太多次了,虽然仍然有些波动,但是完全可以压制。

    “那天开业仪式之后,就隐隐地猜到了呢。”庄颖趴在桌子上,用藕臂垫着下巴嘟嘟囔囔地说道,“然后又找老三去确认了一下,果然没猜错就是哥哥大人呢。”

    “这个嘴不严的家伙。”原枭扶额,虽然知道秦炎早晚得说出去,可没想到招供的这么痛快。

    “哎呀,哥哥你也别怪老三了,他本来就怕我嘛~”庄颖不再扮可怜,露出了小狐狸似的笑容,“而且,颖颖也没有坏哥哥的事啊,可乖了。”

    原枭叹了口气,转过头看向这个已经出落成大美人的前下属,怎么也生不起气来。

    他把最后一块牛r0u送进嘴里,庄颖立马有颜se地递过去了餐巾,原枭沉默着接过来擦拭完,说道:“我本是没想骗你的,丫头,但是有些事我不想让你卷进来,你x子冲,又不愿意放弃,三个人里我最担心的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