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之前见过这个潘万两回,没什么具体的印象。

    就记得是杜从筵的发小,同一个村镇里一起长大的,好像是读小学几年级的时候,政府有个什么项目要征用他们家的一片果树林,给了不少钱,让本就是土地主的老潘家更成暴发户。

    今晚来参加潘万的生日趴体。

    秦简压根儿不想来的,被杜从筵软磨硬泡到没辙,从了,结果好么,转头就被抛弃了——杜从筵那货半路把自己女朋友捎上了,两人黏一块儿亲亲我我,让秦简想踹他一脚都逮不着机会。

    但好在这个又吵又无聊的趴体已经临近尾声,等手推车上那个寓意二十三岁的三层大蛋糕分完吃完,就能撤了。

    潘万喝得醉醺醺,握着麦克风跌撞到秦简这桌来。

    他唱累了,今晚找了一支废土朋克风的乐队来搞气氛,在这片露天的湖畔饭店里高歌了大半个晚上,这会儿开口嗓子都是哑的。

    他勾搭到杜从筵的肩膀上,含混道:“哥们儿,我跟你说,别看今天我请来了三、四十号人,其实就只有你这个发小,是、是真哥们儿。”

    杜从筵还没吱声,旁边秦简几不可闻地乐了一声。

    别了吧,真心错付,老杜可没少嫌弃你这个“哥们儿”,烦得很呢。

    但杜从筵打着漂亮的哈哈,附和道:“你也是好兄弟,你过生日开心就成。”

    又问:“醉成这臭德行,你还能开车么?也回不去学校了吧?”

    潘万抬手把麦克风一扔,恰好扔进桌上的海鲜锅里,他全不在乎,脑袋往胳膊上一枕,烂醉地念叨:“有人,等会儿我叫人来——”

    最后几个字听不太清,好像是“叫人来伺候我”,秦简不确定,也不关心,他被刚才飞溅的汤汁弄脏了衣服,内心正极度无语。

    “我去下洗手间。”秦简起身,叹气,感慨这么美好的夜晚,就白白浪费在这儿了。

    <br>

    离湖畔远一点儿后,周围变得安静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