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人是一个外表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的男人,上身是穿着一件单薄的灰色圆领衫,下身是黑色的宽松休闲裤,在白雪茫茫的长白山里显得十分清爽打眼……

    而他那光秃秃的脑袋,如雪夜里的电灯泡,指引着时初的视线。

    男人的左手拎着一只冻僵了的灰色兔子,抓兔子的手法十分纯熟。行走间,袖口滑动,露出一截手腕,手腕上戴着一串佛珠,佛珠是紫檀木制成,大概是长久把玩,珠子上起了一层包浆,整个珠串黑而亮。

    男人走上前,视线在时初的身上轻轻扫过,抬起拎着兔子的手:“这是我从附近寻来的,长白山的兽王小气又护食,外围能碰到野物的概率不大,你们先凑合着吃吧。”

    他说完,见关文姝没反应,反而直勾勾盯着自己身后看。

    他皱了皱眉,转过脑袋,看到四条粗壮有力长满黄色毛发的腿,视线上移,是一个方形大脑袋,正中央隐隐有个“王”的花纹。

    此时,这个生物居高临下地望着他,一对金色的大眼睛里嗖嗖地冒着寒光……

    男人淡定地转回头,继续对着关文姝和时初说:“说起来,我听说这届长白山的兽王天赋特别好,超越祖先。而且重情重义,威风凛凛,顶天立地,学识渊博……”

    “……”时初静静听他吹。

    彩虹屁最终吹舒服了小北北,它结束自己的“死亡凝视”,慢腾腾地转过身,继续了解胖人参精的病情。

    刚才也是奇怪哪个胆大包天的家伙敢动自己的小零嘴。现在嘛,就算了,这人还是很有眼光的。小兔子送他了!

    男人回头见小北北的身影越走越远,轻轻舒了一口气:“果然不能背后论人长短。”

    关文姝笑着接过男人手里的灰兔子:“谢谢你啊明心。”

    被叫做明心的男人摆手:“没事,你们给小房子帐篷了,我估计帐篷价格不低,我只找到兔子给你们,算起来还是我占你们便宜了。”

    说话间,他视线落在时初的身上:“这是你们要等的那个朋友?”

    关文姝点头:“是啊。”然后她介绍两人认识。

    时初听关文姝描述才知道他们一行人逃出来后遇到了明心和小房子。明心见他们浑身是伤,好心帮忙,让小房子保护他们(虽然不知道它这么害羞有什么用……),自己则是去给他们找些吃的。

    听着一切都很正常,只是对一群陌生人这么尽心尽力的帮助,有些不可思议。换成时初自己,她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