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穴居人的营地中,这时同样有一个人微仰着头,向着远方眺望,他的目光似乎已经穿越了晨雾,不过,他望着的是另一个方向。

    塔克霍根部队撤离的方向。

    这是一个用黄泥垒起的高台,最少也有近十米的高度。和四周低矮的帐篷比起来,这个高台高高的凸现半空,营地之内的情形完全可以一览无余。

    此刻,这个眺望着远方的人正站立高台之上,这是一个身形矮小的穴居人,看起来年纪已经很大了,面上皱纹交错,形如沟壑。他的身高就象一个七八岁的人类小孩,可怖的是,他的手中,柱着一根奇形怪状的法杖。这根儿臂粗细的法杖几乎长达两米,握在他的手中,让每一个看到他的人,几乎都忍不住要担心,这根和他相比起来更象一颗大树似的法杖,会不会一不小心倒下来,将他活活压死。

    当然,不会有人这样想,因为这个人是穴居人大萨满帕帕斯,十七个穴居人部落里面唯一一个魔武双修的大萨满,他的勇武就和他的魔法一样恐怖,在整个多瑙荒原,无论是地精还是穴居人,没有人敢轻视这个看起来身如小儿,弱不禁风的老家伙。

    在帕帕斯的身后,还站立着两个奇形怪状的穴居人。其中一个身形粗壮,表情木纳,他的身旁两侧,放着两个巨大的铜锤,估算着至少也有三四百斤的重量。从远处看过来,就好象有三个人并列地站着,因为这两个铜锤,每一个都比他的粗壮身躯还要整整的大上了一圈。

    这个壮实的穴居人身边,还站立着另一个奇怪的穴居人。穴居人的生理特征是手长脚短,身形粗壮,以人类的审美观,他们就象是一群身材比例严重失调的侏儒。可是这个穴居人的身形却极是匀称,简直就是一个小了一圈的人类。更为古怪的是,他的背上,竟然背着一把人类高级剑士常用的薄剑。剑柄从他肩后高高的伸出,剑鞘的未端却超过了他的膝弯,让人忍不住怀疑,以他的身高,究竟能不能拨出这把对他来说长得有点过份的薄剑。

    在这几个穴居人的身旁不远处,满面愁容的理查德正静静而立,似佛仍在回味着永远也没有尽头的忧伤感觉。他的身后,远远地站着布兰卡等十来个剑士。

    布兰卡等人显然对眼前这两个古怪的穴居人感到非常好奇,不住眼的偷偷打量着他们。要知道,以这种动辄以百斤记的重锤作为武器,人类中的大力士只怕也力有不逮。而长而细的薄剑,也只有剑法造诣进入了超级高手行列的剑手,才会选择的武器。在蒙昧中的穴居人部落中有着这样的高手,不由得他们不感到惊奇。

    高台之下,低矮的帐篷逶迤相接,仿似无穷无尽。数不清的穴居人正在整理着装备,象一群群黑压压的蚂蚁。这些穴居人几乎都带着相似的面部表情,木然而拘谨。和地精的混乱与无序的生活习性相比,他们处在了另一个极端,数千的人马绝没有一声多余的喧哗。只在偶尔间传出一两声战马的长嘶,给这个薄雾氲氤的清晨抹上一丝肃杀的气氛。

    理查德似是被远处不知什么勾起了心中的抑郁,忽然发出一声深重的叹息。

    “理查德,你还记不记得,我们认识了多少年了?”帕帕斯象是被理查德的叹息声惊动,他从远处收回了目光,喃喃地说道。从他嘴里说出来的,居然是字正腔圆的兰蒂斯通用语。

    “当然记得。”理查德淡然道:“十六年了。”

    他当然记得,十六年前,正是差不多在这个季节,伤心欲死的他再也无法面对喧熙的尘世,于是远走多瑙荒原,原本打算在这个苍凉与荒芜的地方,了却残生。

    可是直到今天,自已仍然活着。

    原来,死亡是一件如此困难的事,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不舍。想到这里,理查德再次发出了一声沉重的叹息。

    “理查德,在我的部落,你生活了整整六年,我差点忘了你是一个兰蒂斯人了。这些年来,你几乎和我的同族一样,只比他们多了一样东西。”帕帕斯微笑道:“你只比他们多了一样感情,忧伤。”

    “是吗?”理查德垂下目光,看着高台下面忙碌着的穴居人,苦笑道:“这么说来,在你的眼里,六年来,我就活得象个死人,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