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国都的途中,洪国忠进入一个个城池,卖掉一些东西,扫荡一个个药铺。

    横扫蛮荒之时,他得到的财物,至少价值一亿两白银。

    高等级的宝石,一颗就能卖几千上万两银子。

    蛮荒的蛮人,至少被他送走九成九。

    蛮人积累无数年的财富,大部分都变成了他的战利品。

    要不是储物戒指的容积有限,洪国忠还能装走更多的东西。

    念头一转,洪国忠买了一百个玉盒。

    储物戒指之中的玉盒,总共只有五个。

    遇到成群结队的妖魔,五个玉盒怎么够?

    “一滴妖魔精血,能拍卖二十万两银子。”

    “以后遇到妖魔,取走它们的精血。”

    妖魔精血也就拳头大小,存放二十万两银子的空间,至少能放下两千滴妖魔精血。

    之前干掉那个中阶妖魔,洪国忠担忧了十几天。

    连续几个月,大秦境内都没有异状,他顿时松了一口气。

    有储物戒指的妖魔,要么身份不简单,要么运气很好。

    就像某些运气很好的人,走路的时候都能捡到钱。

    中阶妖魔捡到一个储物戒指,又不是不可能。

    走走停停的洪国忠,用了三个多月,才回到国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