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华分局,第一审讯室。

    宋博辉低着头,盯着缠着绷带的右手食指,眉头紧皱,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咯吱……”一声门响,韩彬、李辉、赵明三人进了审讯室。

    韩彬将手里的资料放到审讯桌上,看了一眼对面的‘宋博辉’,“你认识我吗?”

    宋博辉答非所问,“警察同志,不是要给我做补充笔录吗?怎么把我带着来了。我是协助你们调查,我可不是犯人。”

    韩彬也答非所问,“你第一次来警局,是我给你做的笔录,这才几天的时间,别说你不记得了。”

    “记得,我当然记得了。”

    “我姓什么?”

    “我……”宋博辉沉默了片刻,答道,“那天我光想着博晨的事,脑子有点乱,没记清楚,希望您多多包涵。”

    “那行,咱们开始做笔录吧。”韩彬笑了笑,也没再纠缠,例行询问,“姓名、性别、籍贯……”

    “宋博辉,男性,琴岛人……”

    韩彬靠在椅子上,再次打量着对方,“你确定自己叫宋博辉?”

    “警察同志,这能有假吗?我记性再差,也不会记错自己的名字呀。我可以肯定的告诉您,我是宋景山的儿子,我叫宋博辉。”

    韩彬扬了扬下巴,“你右手食指的伤是怎么弄的?”

    “我在京城的时候,给我妈削苹果吃,不小心把手给割伤了。刚才我去医院打针,还特意换了一次伤药,您不信可以问旁边的李警官,他可是亲眼所见。”

    李辉道,“我只是看到你的手指伤了,至于是不小心弄伤的,还是故意弄伤的,那我可就不清楚了。”

    “呵呵。”宋博辉笑了笑,“您说笑了不是,我活的好好的可没有自残的习惯。您要是不信的话可以问我妈,他也能证明。”

    韩彬开口喊道,“宋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