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都已经这样了,还想他如何?

    该死的傻子,给脸不要脸!

    万忆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在一个十分陌生的地方,要不是身上没有什么不对,还以为自己已经遭毒手了。

    这个世界太可怕了,她不过就是逃个婚而已,就三番四次差点被人谋害。

    前世她不过是一个公司的小职员,被人陷害气不过,与人打了一架,结果就被推下了楼。

    再醒来过时,就到了这个诡异的世界,还要嫁给一个病秧子,她当然不乐意,所以趁着所有人不注意逃了出来。

    一路遇到不少次危险,要不是被李南救了,她现在还不知道会如何。

    尽管李南才十六岁,万忆在现代的时候已经二十六岁,但她还是一眼就喜欢上了李南。

    对老牛吃嫩草这种事情,万忆也感到很羞耻,但她的这个身体也不过才十六岁,可以理直气壮的。

    万忆不觉得自己李南能逃得出自己的手掌心,毕竟她这具身体长得花容月貌,而且她又是个穿越的,肯定是自带光环的。

    况且她还有金手指,万忆抬起手来看了看,她的腕上戴了个镯子。就是这个镯子里面,有着一个灵泉,以及三亩黑地,靠着这个空间镯子,她一定能走上人生巅峰。

    唯一可惜的是,灵泉太小了,一天只流出一滴泉水,黑地虽看着挺肥的,但种东西并没有加速,远远没有小说写的那般牛逼。

    这几日待在李家,偶而听说李家主要求李南去娶一个傻子,原因是那个傻子特别厉害,万忆的心头就有一种怪异感。

    很想去看那个傻子!

    不是因为生气李家主要李南娶那个傻子,而是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在告诉她,那个傻子那里有她的一份机缘。

    于是万忆在琢磨着,要怎么向李南开口,让李南带自己去看那傻子。

    刚这么想着,跟前一道黑影飘过,万忆立马僵直。

    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