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烟通读了《灵谕》?”

    听到这个消息,马哨不禁有点惊讶。

    当前版本的《灵谕》大约有十五万字,涉及的领域非常丰富,数学物理,人文历史,无所不包。

    虽然尽可能避免晦涩是它的基本写作原则之一,但想要通读一遍,怎么也要五千词汇量。

    不仅是词汇量的问题,这对能力甚至唾液分泌能力,都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读完十五万字的内容,即使中间允许多次休息,绝大多数人读到一半估计就要无法控制嘴皮了。

    事实上,所谓通读《灵谕》即获自由,只是马哨随便设置的一项最高奖励,画个大饼而已,他并不认为那些战犯中有人能做到。

    结果没想到,还真有人做到了。

    不得不说是个狠人。

    “是的。他有不错的阿帕奇语基础,所以很快就掌握了大量词汇。”下雨天点头。

    “……再加上他确实很有语言才能,所以可以完成这项壮举。”

    马哨想了下,问道:“他获得自由后,有没有考虑过离开眠熊城?”

    下雨天微笑:“如果浓烟想离开,我可不会就这样给他自由。”

    “正因为看他已经心向阿帕奇,所以我才让他通过了这项挑战……毕竟,如果真要挑错的话,十五万字怎么可能一点错误都没有。”

    “浓烟现在是眠熊城的合法居民,并且在学校担任实习老师,我原本计划让他明年转正。”

    他停顿了一下:“不过,现在看来,他应该更适合担任阿帕奇通讯社的总编。”

    浓烟是毫无疑问的征文大赛第一名,出色的内容,整洁的书面,再加上新颖的标题,当之无愧。

    而在浓烟之下,还有三人也很优秀,而且大体是不分上下,马哨便给了他们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