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转轮手枪、铁制刀具、铁制马镫等装备的到齐,马哨觉得阿帕奇人可以尝试一些高端的操作了。

    他在脑海里已经想到一套比较适合现状的战术,现在要做的就是训练族人掌握它。

    于是在这天上午,马哨召集了所有配备转轮手枪的族人。

    这些人总共有二百左右,主要来自平原部落,还有一些来自其他部落,他们被马哨说服买下昂贵的转轮手枪,自然也愿意被召集过来。

    二百人骑着战马集合在空地上,列成一个松垮垮的方阵。

    马哨站在众人前方,喊道:“通过识字考试的人向前走出队列!”

    有十五个人驱马上前一步,作为他们的语文老师,马哨都认识他们。

    “我会将二百人分成十五个小队,称为‘什’,由你们担任‘什长’,每人带领十二人,余下的人由我直接带领。”马哨说道。

    话音刚落,人群顿时有些骚动。

    “为什么他们担任‘什长’?”

    “那毛头小子脑袋上才一根羽毛,凭什么让他当‘什长’……”

    现在学习文字的基本都是年轻人,至多二十五六岁,这些年轻人多数都没什么战功,难以服众。

    因此,即使马哨已经成为部落的战酋,即使马哨在很多人心中已经是一位值得敬畏的战士和智者,人们还是不禁一阵议论,流露出不满的情绪。

    马哨皱起眉头:“想当什长,必须识字——先看识字与否,再比战功高低!”

    “我与大祭司创造的文字简单易懂,并且任何人都可以参加课程,学习它并非难事,你们都可以做到。”

    众人的声音小了些,但依旧在议论着,交头接耳。

    没办法,印第安人的组织纪律性就这水平。严格地讲,这些人根本不能叫一支军队,只能叫一群战士。

    “你们当中的任何人,如果对我的安排感到不满——可以按照决斗的传统来挑战我。”马哨只能如此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