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好的幻想中醒来,张曦予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时间在不知不觉间,已然走到8点48分。张曦予有些饿了,肚子里不断传来咕咕叫的声音。

    若是在平时,她自然不会觉得有什么。但如今怀了孕,这已经不仅仅关系到她个人的饥饱问题,同时也关系到她肚子里的小生命的安危。

    张曦予终于坐不住了,她翻出手机,给刘芒打了个电话。电话响了两遍,都没人接听。

    张曦予忍不住猜测起来,他到底在哪里?在干什么?为什么不接电话?

    张曦予猜测了很多种可能,却唯独没有猜到刘芒正在进行违法活动——偷窥。

    偷窥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治安案件,因为它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但是仅仅是偷窥,偷拍,口头传播他人隐私行为还构不成刑事犯罪,如果将偷窥到的东西刻录成影像资料并有传播行为,还有以此讹诈受害人的行为,那性质就变了;数罪并罚;就构成了刑事犯罪。而且还会引起民事诉讼,赔偿精神损失。

    但仅仅是偷窥,只能算是违法,将会受到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偷窥涉及到他人隐私,常常会令违法者感到兴奋。某些有偷窥癖好的人,甚至常常以此为乐。但刘芒并没有这种病态心理。他要偷窥,完全是迫不得已。

    要确定世界之心的宿主,必须通过他的一双眼睛。假如世界之心藏得足够隐秘,除非看光宿主的身体,找到发光的彩色光团。否则根本就无法确定真正的宿主。这就是刘芒为何会选择偷窥的原因。

    为了避免被发现,刘芒将手机调成了静音。藏身于酒店房间的大床底下。

    一切准备就绪。刘芒这才发现手机上有7个未接电话,,全是张曦予打来的。从8点49分,到9点28分,平均每隔6分钟一个电话。他知道对方应该是等急了。正准备回个电话,却突然听到门口传来一阵动静。

    刘芒只能给张曦予回条短信,然后收起手机,不敢再发出任何动静。

    数秒钟后,房间的门被推开,陈学析和刘妈妈走了进来。两人刚才喝了些红酒,此时脸色微微泛红,都多少有些醉态。

    此时的刘妈妈分外迷人,尤其是在灯光的衬托下,那种独特的女性魅力肆无忌惮的散发开来。令陈学析大为心动。不过,长夜漫漫,他并不是特别着急。只要今晚不发生意外,眼前这女人将会任他享用。

    关上房门,进入二人世界的陈学析和刘妈妈都很放得开。两人搂搂抱抱,说不尽的甜言蜜语,令躲藏在床底下的刘芒感到一阵肉麻。其实,相类似的话,他对女人说过不少。但从自己嘴里出来是一种感觉,听别的男人说又是另一种感觉。

    刘芒藏在床下备受煎熬。

    终于,两人说够了,或者说两人想更进一步。刘妈妈去浴室洗澡,陈学析坐在床边独自等待。浴室里传来的喷水声,让这个男人心花怒放,情不自禁的去幻想里面的场景。

    他的注意力全部被浴室里传来的动静所吸引,连床下的刘芒轻轻地变换了动作,都没有发现。长时间保持一个动作,尤其是在床下这种狭小的空间里,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这也多亏是刘芒,换成别人,恐怕早就憋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