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男不像蓝暻白那么难Ga0定,一声敷衍的应诺就把他打发走了。

    估算他走到一楼后,我便冲下二楼,直达电梯,从地下停车场逃出来。

    本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个原则,我把包里的碎瓷片埋在黑别墅后面一棵极不起眼的大树下,当然,前一步是把每一片碎瓷上的指纹擦去。

    整个过程顺利地教人不安,但作案完毕之后我还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沿着大路跑,恨不得离狼窝越远越好。

    丁字路口往右就是通往市区的光明大道了!

    我兴奋地跑着,远处传来的汽车引擎声令我警觉起来,在汽车钻入视线之前,我迅速扑入草丛中。

    不一会儿,一辆红sE宝马就从大路上缓缓开过——是蓝暻白!

    他这么早回来g嘛?难道他早就知道我要作案?

    看着车子远去,我才松了口气,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却见市区方向出现另一辆宝蓝sE的轿车,之前在黑别墅一直没有见过的车。

    待车子渐近时,我看到车头有一个LOTUS字母的车标,而驾驶座那架银框眼镜瞬间就抓住我的视线——跟昨晚在餐厅里见到的银框眼镜男似乎有点像!

    以对方的行车方向看来,一定是去黑别墅的,所以车里的男人不是狼窝的一员就是去拜访狼窝的,而无论是哪一种,都不会是善类!

    心里这么想着,我的视线一时忘了从银框眼镜上移开,直到对方的车子开到我左前方不到五米的时候,他突然摇下车窗,锐利的目光准确无误地扎进我眼里,骇人的锐势令我顿住前行的步伐,无意识地后退了一小步。

    他认识我?还是认出我是昨晚和蓝暻白一起吃饭的人?

    仔细看车里的男人,镜片底下深邃的眼眸、高挺的鼻子、X感的薄唇,虽然穿着紫sE的休闲T恤,仍让人感受到他g练的男X魅力和JiNg明的职业气质。

    如果时间停留在这一刻,双方只是安静地对视之后擦肩而过,也许银框眼镜男会是我喜欢的异X类型,然而——

    “土包子!”三个字夹带着轻蔑的嘲讽从车窗里丢出来,像一颗定时炸弹轰得我遍地残尸。

    怒火还未被激活,一个字也来不及反击,LOTUS就从我身边呼啸而过。

    “我就那么面目可憎吗?”我只能冲着即将消失的车尾呐喊,刚喊完我就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