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伱的提议?”斯巴达克斯皱着眉头问道,他的相貌虽然看起来和善,可一旦沉下脸来,却有着一股逼人的威严。

    克罗斯虽然毫不回避的与他对视,心里还是有点发怵:“没错。不过马克西姆斯提议在先,咱们可以把队伍先迁过来之后,再集合军队去攻打其他城镇,苏伊苏拉、洛拉这些个城镇你们都应该了解,和庞贝城相比,它们的城墙都是土墙,高度也比庞贝城要低,人口比庞贝城还少,以我们现在的实力完全可以试一试。”

    “我觉得克罗斯说的对,马克西姆斯都能攻下庞贝城,我们如果连苏伊苏拉这样的小城都不敢去打,兄弟们会怎么想!”埃诺姆依的话就更直接了。

    “那行吧。”斯巴达克斯语气缓和:“咱们现在对是否攻打坎帕尼亚平原上的城镇进行表决。”

    克罗斯、埃诺姆依立即表示同意。

    阿尔托尼克斯和阿特图穆斯有些犹豫。

    “我也同意。”马克西姆斯朗声说道,让克罗斯有点惊讶。

    马克西姆斯当然不是想要以德报怨,他是认为可以值得一试。

    毕竟坎帕尼亚的海滨城镇,无论大小,基本都是希腊人所建立的,这些几百年前从爱琴海域远涉而来的希腊殖民者为了能够在此立稳脚跟,防止土著人的侵袭,用希腊先进的建城技术以及海贸所获得的丰厚财力,将自己所居住的城镇建成了一个个难啃的硬骨头。

    但是像苏伊苏拉、阿贝拉、诺拉等平原城镇大多都是萨莫奈人所建,作为山地种族,建城技术相对落后。更何况那时候他们在坎帕尼亚处于战略优势,自然对城池的防御能力要求不高,而归于罗马的统治之下后也没有什么明显改善,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城镇甚至推掉了城墙、变成了乡村。以起义军军现在的实力完全可以去试一试,而且辎重营现在有攻城技术储备,正好可以用于实战,达到锻炼的目的。

    “我也同意。”斯巴达克斯说道:“我想汉米尔卡也不会反对。”

    克罗斯终于露出了进城之后的第一丝笑容。

    “我还有一个提议。”马克西姆斯看气氛得到缓和,趁机说道:“我们现在的队伍已经壮大到了2万人,可各支队伍还使用第一大队、第二大队的称呼,恐怕已经不适合了吧,我看不如改成‘军团’。此外,我们连败罗马军队、打出了威名,却还没有自己的军旗,给人的感觉似乎还是一支乌合之众,我们需要有一面自己的旗帜来振奋士气、向意大利的民众展示我们的存在!

    说起军旗,我们还有一个忽略的地方,我们这支队伍还需要一个名字,来告知意大利民众我们为什么要发起暴动,并且通过这个名字来号召更多的人加入我们、反抗罗马!……”

    马克西姆斯滔滔不绝的说完,屋内所有人的眼神顿时明亮起来。

    他们从角斗士学校发起暴动,发展到现在也不过才半年时间,一直忙于扩充实力、对付罗马的进剿,要么还没有考虑到这些,要么模模糊糊有点想法,但由于见识的不足,远不如马克西姆斯说得如此明确,毕竟他有前世历史上无数起义军的经验可作借鉴。

    “马克西姆斯说的对!咱们的队伍早就超过了大队的人数,却还在用大队的称呼,我让手下去统率一千人的时候,都不知该怎么给他任命职务,因为连我自己都是个大队长。”马克西姆斯的建议说中了克罗斯的痒处,他难得的公开表示了赞同。

    “我觉得军团挺好!军团挺好!”埃诺姆依咧开嘴,连连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