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怒龙的教官跟我说过。”
“职业综合格斗被称为擂台上最全面的格斗赛事,这帮人基本代表着这个世界上徒手格斗的最高水平。但他们的比赛频率很低,少的一年一场,多的也就两三场,超过四场的说明对手质量不行。之所以这样,一来是因为这项运动确实对身体损耗有些大,有的时候一场就能毁掉整个职业生涯,二来,是因为格斗风格。一旦一名选手长期连胜,就会被多方研究,他的对手以及潜在的对手会根据他的格斗风格做针对性的备战,甚至有的时候会有一种风格克制另一种风格的情况发生。久而久之,擂台上就越来越难出现常胜将军。所以为了避免以上情况发生,我的格斗风格就是,没有风格。”
“没有风格?”
“对,我最开始练的是截手,截手的创始人强调人要像水一样,水无常形。在我看来,无形之形,无式之式,这就是格斗的最高境界。”
“……说起来简单,可真正要做到这一点难如登天啊。”玉元振思考了一会儿说道。
“可我就能做到,这就是我的独特之处。因为我足够快,所以我能在交手的过程中看穿对方的动作,见招拆招,用最简单的招式击败对手。”
“你这速度是天生的?”
“一部分吧,另一部分是我针对性训练出来的。”这点龙戬没有撒谎,在他坐上那台开发潜能的机器之前,虽然是个易瘦体质,增肌很难,而且左右手还有些不协调,但他身体的应激反应速度天生比别人快。经过针对性的训练后他出招的速度远快于同量级的人,而那台机器大幅度强化了他这方面的天赋,他的速度比血灵更快,甚至在有些情况下的应激反应堪比猫科动物。
“难怪你有自信说出那句话。”玉元振若有所思,当然龙戬能轻松击败那十个人跟他的超人力量也有分不开的关系,但他现在还不能让玉元振知道他的底细,毕竟他们的关系很微妙,保不齐哪天会变成敌人。龙戬身体的秘密除了血影的弟兄们以外目前也就巴克知道了,老虎小队其他人已经阵亡,血雷剩下的人龙戬也只是模糊的讲述,并没有告知他们细节。
“不过我确实低估了那几个人,他们都是高手,只是运气不好碰上我了。其他人倒还好,那个用六合棍的和使双锏的,如果不用枪的话在如今这个世界上能击败他们的屈指可数。”龙戬扭头对巴克说道:“尤其是那个用双锏的,他的身手不在你之下,只是力量比你小一些。如果你和他交手,拿下他应该不成问题,毕竟你的实战经验比他丰富的多,但一定会耗费相当长的时间。他那招撒手锏我差点就没能躲过,不过我是空手,离他太近,如果你手持双刀的话应该还是能挡下的。”
“不好说哎,毕竟我以前也没见过双锏使用者,走之前跟他练练似乎也不错。”巴克摇晃着酒杯,漫不经心的说道。
“唉~没想到把我们国家的古武传承下来的居然是别国,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玉元振叹了口气。
“这是我们自己作死,规矩太多,教徒弟还老留一手。现如今古武已经成了花拳绣腿的代名词了,各大格斗比赛里我们基本排不上名次。这也就算了关键还不思进取,还沉浸在往日的荣光里无法自拔,说什么真正的功夫是杀人技,擂台上用不出。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失败以后不总结经验反而自欺欺人,现在那些所谓的古武大师一百个里面九十九个是江湖骗子。照这样下去,我看我们国家的格斗事业是没戏喽。”龙一边喝茶一边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如今这个时代信息流动很快,各国在各方面基本都会相互交流,除了一些高精尖技术。不过在格斗这方面,职业拳馆倒是乐意学习外国的技术,可很多民众的思想就是在闭关锁国,他们总是沉浸在过去的辉煌里。”龙戬又补充了一句。
玉元振听罢很想反驳,但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我觉得貌似他们也没说错啊,功夫确实是杀人技啊。”说这话的是王子,他虽然只有十来岁,但受到王室传统的影响,很痴迷武道。
“呵呵,所谓杀人技只是那帮无知者给自己的失败寻找的借口而已。杀人技,你真以为那些顶级的格斗运动员杀不了人?以他们的身体素质,力量和速度,他们不学那些杀招靠最基本的招式照样可以杀人。擂台上有规则,可照样经常有人犯规,你以为这帮人会把规则刻在肌肉记忆里?我告诉你一旦赛事方告知他们规则不存在了他们立刻能用出插眼踢裆揪头发这类阴招来。再说了,格斗经验是个很重要的因素,战斗经验丰富的人能在极端情况下做出最有利的判断。杀人技也需要经验,你问问那些自称掌握杀人技的人,他们哪个杀过人?”
龙戬喝了口茶随后继续说道:“运动员上擂台前有实战训练,可那帮人有杀人训练吗?真正的杀人技不是那种点到即止的比试可以练出来的,部队上的杀敌格斗技士兵们也每天都在练,可上了战场还没用出招式就被杀死的人比比皆是,无论古今。只有一次又一次从战场上活下来,一遍又一遍的总结经验,这样的战士,掌握的技能才能叫杀人技。就像我们,如今我们面对要杀我们的敌人,我们能在敌人靠近的瞬间做出杀敌的动作来干掉敌人,那些口口声声说自己掌握杀人技的人能有这样的反应?杀几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就叫杀人技了?这些年有很多人打架无意间就把对方打死了,照那帮人的理论这也是杀人技?一个真正的,掌握杀人技的人,他得能做到掌握对手的生死,生死是包括生的,他能杀人自然也能保证自己的攻击不杀死对方。所谓不敢用某些招式怕杀人,那是街头混混的水平。”
“职业综合格斗被称为擂台上最全面的格斗赛事,这帮人基本代表着这个世界上徒手格斗的最高水平。但他们的比赛频率很低,少的一年一场,多的也就两三场,超过四场的说明对手质量不行。之所以这样,一来是因为这项运动确实对身体损耗有些大,有的时候一场就能毁掉整个职业生涯,二来,是因为格斗风格。一旦一名选手长期连胜,就会被多方研究,他的对手以及潜在的对手会根据他的格斗风格做针对性的备战,甚至有的时候会有一种风格克制另一种风格的情况发生。久而久之,擂台上就越来越难出现常胜将军。所以为了避免以上情况发生,我的格斗风格就是,没有风格。”
“没有风格?”
“对,我最开始练的是截手,截手的创始人强调人要像水一样,水无常形。在我看来,无形之形,无式之式,这就是格斗的最高境界。”
“……说起来简单,可真正要做到这一点难如登天啊。”玉元振思考了一会儿说道。
“可我就能做到,这就是我的独特之处。因为我足够快,所以我能在交手的过程中看穿对方的动作,见招拆招,用最简单的招式击败对手。”
“你这速度是天生的?”
“一部分吧,另一部分是我针对性训练出来的。”这点龙戬没有撒谎,在他坐上那台开发潜能的机器之前,虽然是个易瘦体质,增肌很难,而且左右手还有些不协调,但他身体的应激反应速度天生比别人快。经过针对性的训练后他出招的速度远快于同量级的人,而那台机器大幅度强化了他这方面的天赋,他的速度比血灵更快,甚至在有些情况下的应激反应堪比猫科动物。
“难怪你有自信说出那句话。”玉元振若有所思,当然龙戬能轻松击败那十个人跟他的超人力量也有分不开的关系,但他现在还不能让玉元振知道他的底细,毕竟他们的关系很微妙,保不齐哪天会变成敌人。龙戬身体的秘密除了血影的弟兄们以外目前也就巴克知道了,老虎小队其他人已经阵亡,血雷剩下的人龙戬也只是模糊的讲述,并没有告知他们细节。
“不过我确实低估了那几个人,他们都是高手,只是运气不好碰上我了。其他人倒还好,那个用六合棍的和使双锏的,如果不用枪的话在如今这个世界上能击败他们的屈指可数。”龙戬扭头对巴克说道:“尤其是那个用双锏的,他的身手不在你之下,只是力量比你小一些。如果你和他交手,拿下他应该不成问题,毕竟你的实战经验比他丰富的多,但一定会耗费相当长的时间。他那招撒手锏我差点就没能躲过,不过我是空手,离他太近,如果你手持双刀的话应该还是能挡下的。”
“不好说哎,毕竟我以前也没见过双锏使用者,走之前跟他练练似乎也不错。”巴克摇晃着酒杯,漫不经心的说道。
“唉~没想到把我们国家的古武传承下来的居然是别国,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玉元振叹了口气。
“这是我们自己作死,规矩太多,教徒弟还老留一手。现如今古武已经成了花拳绣腿的代名词了,各大格斗比赛里我们基本排不上名次。这也就算了关键还不思进取,还沉浸在往日的荣光里无法自拔,说什么真正的功夫是杀人技,擂台上用不出。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失败以后不总结经验反而自欺欺人,现在那些所谓的古武大师一百个里面九十九个是江湖骗子。照这样下去,我看我们国家的格斗事业是没戏喽。”龙一边喝茶一边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如今这个时代信息流动很快,各国在各方面基本都会相互交流,除了一些高精尖技术。不过在格斗这方面,职业拳馆倒是乐意学习外国的技术,可很多民众的思想就是在闭关锁国,他们总是沉浸在过去的辉煌里。”龙戬又补充了一句。
玉元振听罢很想反驳,但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我觉得貌似他们也没说错啊,功夫确实是杀人技啊。”说这话的是王子,他虽然只有十来岁,但受到王室传统的影响,很痴迷武道。
“呵呵,所谓杀人技只是那帮无知者给自己的失败寻找的借口而已。杀人技,你真以为那些顶级的格斗运动员杀不了人?以他们的身体素质,力量和速度,他们不学那些杀招靠最基本的招式照样可以杀人。擂台上有规则,可照样经常有人犯规,你以为这帮人会把规则刻在肌肉记忆里?我告诉你一旦赛事方告知他们规则不存在了他们立刻能用出插眼踢裆揪头发这类阴招来。再说了,格斗经验是个很重要的因素,战斗经验丰富的人能在极端情况下做出最有利的判断。杀人技也需要经验,你问问那些自称掌握杀人技的人,他们哪个杀过人?”
龙戬喝了口茶随后继续说道:“运动员上擂台前有实战训练,可那帮人有杀人训练吗?真正的杀人技不是那种点到即止的比试可以练出来的,部队上的杀敌格斗技士兵们也每天都在练,可上了战场还没用出招式就被杀死的人比比皆是,无论古今。只有一次又一次从战场上活下来,一遍又一遍的总结经验,这样的战士,掌握的技能才能叫杀人技。就像我们,如今我们面对要杀我们的敌人,我们能在敌人靠近的瞬间做出杀敌的动作来干掉敌人,那些口口声声说自己掌握杀人技的人能有这样的反应?杀几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就叫杀人技了?这些年有很多人打架无意间就把对方打死了,照那帮人的理论这也是杀人技?一个真正的,掌握杀人技的人,他得能做到掌握对手的生死,生死是包括生的,他能杀人自然也能保证自己的攻击不杀死对方。所谓不敢用某些招式怕杀人,那是街头混混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