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会议室里,霍明知用红色油性笔在海市的地图上重重的画出四个圈。

    “从现在开始,所有人,配合各辖区派出所,用最快的速度排查这四个区域内所有的酒店,宾馆,以及一切类似的地方。寻找一个年龄25-30岁之间,身高178左右,教养良好,谈吐得体,在本市有住房,过去两个月内在这四个区域均有入住记录的青年男性。”

    “是!”

    “挖肝魔,我现在就来找你。”霍明知拿上配枪,大步跨出门去。

    之后的三个小时,整个海市的警力倾巢而出。

    【我还在这座城市里,你们能找到我吗?】

    敲下最后一个标点符号,季朗一下便瘫在了椅子上,缓了口气后才有力气去看时间,发现已经是下午两点钟了。

    他已经连续码字五个小时之久,全心码字的时候还无所觉,此时一停下来就只觉得手腕胀痛,十指酸麻,正无力的颤抖着。

    对于季朗来说,码字的过程便是再次经历噩梦的过程。而为了让这个过程变的短暂,他每次开始一个故事的时候,都会强迫自己一次性写完,这样便不用在第三次经历。

    别人只羡慕他的手速和灵感,却不知这手速和灵感背后的无奈与压抑。

    休息了片刻,等手指的颤抖稍微好了一些后,季朗拿过手机,习惯性的扫了一眼评论。

    【什么叫我还在这座城市,你们能找到我吗?啊啊啊啊,太嚣张了。】

    【太嚣张了加一,警察呢,快去抓他,我举报,他家在XX小区XX栋XX号。】这是季朗在文中随便杜撰的地址。

    【啊啊啊,气死我了,变态必须死!】

    【变态必须死!】

    【变态必须死!】

    ……

    之后便是不知道多少条的排队刷屏,季朗连着翻了两页都没有看到新的评论。他也懒得看了,放下手机,拿掉眼镜,习惯性的就要去办公室一角的沙发上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