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军士气大振。

    “好汉子,如何称呼?”

    马上小将一抱拳:“汶水罗成,特来报国杀敌。”

    陈梦知道,汶水属于并州,不过在上一场大战过后,并州已成焦土。这罗成如何而来,他暂时想不明白。当然,现在也不是刨根问底的时候。

    “好,且先杀敌要紧。”

    罗成加入后,帝国军士气大振,暂时稳住了阵型。可若说突围,面对数倍于己的敌人,却仍然是有心无力。

    在罗成的刺激下,马孟起的战意也被激起。他手握铁枪,双目盯着不断发动攻势的戎族骑兵。

    “你二人压住阵脚,我与尔等斩将夺旗。”

    若有个成熟稳重的人在,绝对不支持马孟起这么做。马孟起是一军之帅,若大帅有失,己方必定一败涂地。

    可三个都是少年人,最是喜欢力挽狂澜,乱军丛中斩上将首级这种事。

    一听马孟起这么说,都是齐声叫好。声音落地之时,马孟起已经单枪匹马冲杀出去。

    一个人便是一支队伍,对着上千人发起冲锋,马孟起的目标便是骑在一匹黑马上的戎族大将。

    戎族一方愣了愣,这憨货想要干什么,该不会是送死吧。

    即便以野蛮霸道著称的戎族,也同样吃惊马孟起的发疯行为。

    两侧骑兵向他压来,马孟起单骑开路,一杆长枪扫落数人。一往无前,如一道笔直的线指向对面的敌人。

    战场是最磨练人的地方,马孟起曾经输过程大雷一次,输就输在经验上。今日若再对上程大雷,谁输谁赢,便是难以预料的事。

    不管是戎族还是帝国军,都震惊他的神勇。目睹他,像目睹一代军神冉冉升起。帝国军发出阵阵嘶吼,杀敌时更卖力了,戎族并非不可敌,因为他们的首领足够优秀。

    戎族却是人心惶惶,看着马孟起神勇表现,他们心里不禁去想:他真的是可战胜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