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小雨转晴。我在路威的朋友圈里看到李维一结婚的消息。

    我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儿,随手点了个赞。大约路威自己都没想到手机里还存着我的号,两三分钟之后阴阳怪气地说了句谢谢大家,统一回复一下,李维一一定会幸福。比某些人幸福得多得多。

    发了会儿呆之后,我从工位起身接水,腿乍一伸直之后,我听见自己膝盖发出嘎吱的一声脆响。我才二十七岁,身体却仿佛一台年久失修接近报废的机器,每次在我行动的时候总会发出抗议的声音。

    我不由得想起最近的事。最近一次去超市买东西,天桥上不知道从哪儿来了个瞎眼老头,拉住我对我说,你这人,面相奇特。我摸了摸自己的脸,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如果不是当初受伤的话,现在大约还能算在帅气那一波人群中。奇特个屁。何况你不是瞎眼,哪里能看见我的面相。

    那老头装模作样地看了一会儿,说,唉,大限将至。

    我一把甩开他的手,心想见多了说吉祥话骗钱的骗子,倒是头一回看见咒人的。想叫我破财免灾,门儿都没有。我伸出手在老头面前晃了晃,我问他,你知道我自杀几回了吗?这个数。死亡对我才是解脱。

    老头摇了摇头,故作深沉地叹气,说我不可救药。

    我当然是骗他的。祸害活千年,我且得活着呢,活到把这些操蛋的大好人都送走,活到我报应分明。我怎么可能送自己去死,世间大好河山还没看过,我志向可远大着呢。

    李维一高中的时候就说,以后要和我一起走遍全世界每一个角落,用脚丈量全世界。如今他另找伴侣,可我的步伐还要继续下去。我才不会停下来。

    11月22日。阴。天气预报说,明天是个大晴天。但是鬼知道明天什么天气,这个地方的天气预报从来没有准过,我总是怀疑他们把去年的天气预报改了几个数字后又重新播报一次,反正没人真的会按照天气预报穿衣。

    我倒是希望会下点小雨。和李维一在一起的那几年,我天天盼着下雨,如果是下雨的话还能给他找借口,告诉自己是因为下雨他才不来。但总是晴天,总是无止境的晴天。我清楚地知道他丝毫不爱我。说起来李维一和我这些破事儿,知道的人并不少,当年在大学闹得轰轰烈烈,想不知道都难,但是人们总是很少把我们俩的破事儿和爱情联系到一起。

    不过是家里有点小钱的暴发户的儿子中意了医学系的漂亮学霸,霸王硬上弓,把人弄到手之后又抛弃,最后背负着渣男骂名远走高飞。但是没人知道其实每次李维一这个狗日的在做完爱后提上裤子就走人,去赶他总也写不完的实验报告,去看他永远看不完的外刊文献。甚至在有次做爱的中途接到导师的电话,直接停下来和他的导师讨论了十分钟的实验细节。他的大学生涯一直很忙,忙着社交,忙着搞科研,忙着准备出国考试,他的每一分钟都被自己的规划牢牢占据,只有我,是那个不确定的x因素,平白地浪费着他宝贵的时间。最夸张的一次是他通宵复习之后跑来找我开房,两个人一番激战后他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个平板电脑,躺在床上看起了复习的笔记。我望着他泛青的胡茬,人生第一次觉得他可怜。

    大概是他感受到了我过于炽热的视线,和我对望了一会儿,皱着眉说道,和你在一起做爱感觉很不错,就是太浪费时间。为什么不能发明一种药呢,只要吃了就能体验到和做爱一样的快感。

    我起身把我的风衣甩到了他的脸上,金属拉链刮在他的脸上,直到现在他的额角还有我那次留下来的疤。平心而论我并不恨他,即便是分手以后也不恨,但是我在那个瞬间听到了类似泡沫碎掉的“啵——”的一声,我知道我们之间彻底结束了。

    我的爱情死了。它单方面被我做成了一支永生花,不老不死,不凋不败。

    我在早上八点的时候回忆起我们那段单方面的爱恋,在九点的时候穿好一身黑衣服开车去了李维一的婚礼现场。楼下的阿姨起身倒垃圾,见我面色铁青,小心翼翼地问我是否要出席葬礼。

    李维一当然没有邀请我,我想他这辈子都不会想要再见到我了,但总要有始有终。

    离开家门的时候我打碎了一只花瓶,在路上的时候险些追尾,紧赶慢赶终于进了酒店,才发现婚礼已经接近了尾声。李维一这个王八蛋,真他妈注重效率,早上五点起床的臭毛病到了现在还没改。他真该哪天猝死在手术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