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医生的话并不是在吓唬她。

    温凉的这只脚上次崴到是一个多月以前,那一次崴的很严重,虽然没有伤到骨头,但是脚踝整个肿大,已经算是伤筋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这是古人传下来的话,在医学上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可是这个小丫头才刚刚好起来多久,就再次不注意,直接又给同一只脚崴到了,这下好,直接肿的比上次更严重,看起来更像是一只猪蹄了。

    人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是十分脆弱的。  温凉这样不注意自己的脚踝,一次两次,或许人体自身的免疫抵抗力还能愈合,但是时间久了,脚踝的自愈能力逐渐底下,会变得十分脆弱。到那个时候,崴脚就会

    变成家常便饭,十分寻常的事情。  看着这个小女娃一步步走到今天,还给臭小子生了那么一个可爱的小宝贝,李医生早已经把温凉当成了自己的家人,对待自己的家人,自然是不愿意看着她出现什么

    不好的事情的。

    他看着温凉愣怔的样子,还以为是她不相信,忍不住说道:  “小丫头,还别不相信。我告诉啊,在我三十岁那一年,看过一个患者,她是常年的骨折,那骨头简直疏松到了极致。但是原本的时候,她也是跟我们正常人一样

    的,就是因为一次又一次的在同一个部位骨折,却还不注意,渐渐地造成了自身免疫系统低下,自愈能力弱,最后只能每天坐在轮椅上,哪里都不能去。”

    温凉一愣,反应过来李医生这是在给自己敲警钟呢,忍不住发笑,立刻点点头,说道:

    “我知道的,李医生,我并不是不爱惜自己,只是今天真的是出了一点意外,我也不想的。”  何况就傅御风那样的性子,今天她擅自做主就已经惹得他十分不满,如果被他知道,自己这脚以后还可能会落下个疾病的话,那估计不用她做什么,傅御风就能先疯

    了。

    李医生闻言,这才点点头,叹了口气,说道:  “我知道们两个工作都忙,但就看们现在这个样子,怎么能照顾好诺诺宝贝,不然这样吧,小丫头,我也搬回南山去,以后诺诺的上下学,由我包了,我来接送,

    怎么样?”

    温凉一愣,莫名的就想到了今晚傅御风说的那些话。

    他说,今晚他们不回去,要住在清风佳苑!

    温凉还记得自己上次答应过他,只要住过去,她就要跟他同房。

    但看现在的情况,她腿脚不方便,就算是不答应傅御风跟他一起睡一个房间,估计以那男人的性子,也不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