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入夜,黑球荒夜便可以从卓云那里夺取身体的控制权——只要他想——但是这样一来他的气息就会暴露给毕弗隆斯的爪牙,所以他煞费苦心地说服了卓云自己去应聘女仆,选择的时间也是白天。

    在白天除非卓云被人猛击头部失去意识,否则荒夜无法主宰身体,而且让卓云主宰身体的好处是不会被毕弗隆斯的爪牙发现,这在获取司马翎等人庇护之前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卓云虽然在口头上答应了荒夜,心里却有自己的打算,看在报酬丰厚的份儿上她可以去当仆人,但决不当女仆。

    干完日间的辛苦劳作,约莫着司马大小姐也应该到了放学时间,卓云穿上了洗得发白的连帽运动衫,也把自己的短发稍微打理了一下,试图给招聘方留下一个好印象。

    令人难堪的是,明明只是往脸上泼了点水,没有借助任何化妆品,自己的嘴唇就变得水润靓丽,散发出粉红葡萄那样的光泽,越发雕饰出女性特征,连孤儿院院长撞见卓云之后都愣了一下。

    “诶?你不吃晚饭吗?现在这个时间要去哪里?”

    “有一个重要的工作面试,”卓云老实回答道,“我去去就回,不过回来晚了院长你也不用担心。”

    “我不担心,”院长笑呵呵地说,“卓云你是女孩我才会担心,大男人就算在外面过夜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卓云顿时感到十分心虚,跟院长点点头就走出了孤儿院,并且按照习惯不坐公交车更不坐出租车。而是用最省钱的慢跑。

    连帽运动衫的好处是可以遮住自己过于惹人注意的脸庞。避免有不请自来的男人凑过来说“美女。约不约?”,她现在的心情比以往更糟,万一有哪个不开眼的男人凑过来,她不保证对方下半辈子还能不能下床。

    结果还真有人不知死活,当卓云距离司马家还有十几分钟的脚程的时候,突然有一只粗糙的男人手臂向她的肩膀摸了过来,还轻佻地打着招呼:“嘿!”

    卓云怒从心头起,全身肌肉瞬间紧绷。抓住这只手就打算给手的主人来一个过肩摔,然而对方的力气竟也很大,并且卓云刚一动手就求饶道:“别别别,是我!我是陈天豪啊!”

    陈天豪当年和卓云在冬山一中并称“豪哥、云姐”,不过两人并没有交过手,一直保持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因为陈天豪自从得知卓云的真正性别之后便很注意维护卓云的自尊,所以卓云对陈天豪印象倒也不错。

    卓云放开了手,陈天豪捏着自己酸疼的手腕,苦着脸抱怨道:“一段时间不见你的速度好像更快了啊……你有急事?没有急事就跟我来吃点东西吧。我请客!你看天都要下雨了……”

    把兜帽摘下来,卓云果然发现天色阴沉并且开始向下滴落雨点。她出门时没吃饭又跑了好几公里,肚子的确有些饿了。

    “来吧来吧,”陈天豪很热情地招呼道,手指指向街边的小饭店,“也不是什么特别好的地方,就是吃点烤串喝点啤酒,我不习惯一个人吃饭,总想找人陪我吃,今天恰巧遇上你了!”

    卓云想了想,去饭店吃饭既可以避雨,避免自己去面试的时候变成落汤鸡,也可以解决腹内饥饿的问题,至少可以帮孤儿院省下一点饭费。

    于是她有点脸红地跟陈天豪一起进了一家叫做“马子烧烤”的小饭店,饭店名让她有点不适,因为在陈天豪这类道上混的人中间,“马子”是对女朋友的粗俗称呼,而摘下兜帽的她几乎被所有顾客都当成了短发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