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离想了想:“是那感觉,有点怪是吧,没想到我一个做生意的,还有些艺术细胞,难怪要往杂志界挤。”

    “小哲,你呢?”钟离颇感兴趣问道。

    沈哲笑道:“我喜欢俗的东西,属于最低级,连方面都喜欢通俗的。”

    “对了,你说的哪个马老师,我怎么没听说过?”

    “嗯,就当他不存在吧,我也只是听他讲审美的四个层次。”

    “说来听听。”

    “那我就说说,”两个人一边往外走,沈哲便随口道:“第一层就是我这样的,大红被面牡丹床单;第二层是含蓄,唐诗宋词;第三层就是钟哥你了,一般人欣赏不了;最后一种审美就有些病态,古时缠足,畸形金鱼,近亲繁殖的哈巴狗,也有不少人喜欢。”

    钟离皱眉:“怎么越往后越不靠谱?”

    “杂志要提销量,还得往通俗上靠,诗歌受众就没有青春多。”

    “艺术电影只有少部分人喜欢,他们便说大众俗不可耐,其实不过是审美层次不同而已。”

    钟离道:“在这等着我呢。”

    “钟哥,你喜欢《红楼梦》,还是《西游记》?”

    “后者吧,看着不累。”

    “可是《红楼梦》的地位更高。”

    “那是红学研究者说的吧,民间好像《西游记》读者更多,老大爷都爱读,小孩子都喜欢孙悟空。”

    两人闲扯着,这次倒很快把租房的事情搞定。

    第二天,沈哲正好接到母校来电,让他去领录取通知书,和钟离打了个招呼,麻烦事全推了过去。

    实在有些怕他做事那种认真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