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笑道:“你这样的孙子我也不想要,只要我下次买包子时,你能算便宜一点,就已经很够朋友了。”

    他随手抓起了挂在床头的大红披风,又顺便喝了杯酒,道:“谁跟我到城外的又一村去吃碗赵**子炖的狗肉去?”

    花满楼微笑道:“我。”

    林晨眨眨眼,“你请客就去。”

    樊大先生忽然敲了敲他的旱烟袋,道:“还有我。”

    简二先生道:“有他就有我,我们一向是秤不离砣的。”

    卖包子的小贩立刻大声道:“我也去。”

    简二先生道:“你专卖打狗的肉包子,还敢去吃狗肉,你不怕那些大狗、小狗的冤魂在你肚子里作怪?”

    卖包子的小贩瞪起了眼,道:“我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山西雁大笑,道:“好,你小子有种,大伙儿都一起去吃他娘的狗肉去,谁不去就是他娘的龟孙子!”

    花满楼微笑着,缓缓道:“看来好人还是可以做得的。”

    陆小凤道:“偶尔做一次倒没关系,常做就不行了。”

    花满楼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陆小凤板着脸,道:“好人不长命,这句话你难道没听说过?”

    他虽然板着脸,但眼睛里却似已热泪盈眶。

    狗肉已卖完了,没有狗肉。可是他们并不在乎!

    他们要吃的本来就不是狗肉,而是那种比狗肉更令人全身发热的热情,用这种热情来下酒,世上绝没有任何东西能比得上。

    暴雨,雨正午才开始下的,正午时人已醉了──不醉无归,醉了才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