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得到连锋的欣赏,光是懂得投三分球可不成!

    詹宁斯注意到,连锋已经在他熟悉的45度角落好了位。

    将球传给连锋吗?那样做就失去了试训的意义。

    詹宁斯开始用灵活的脚步配合运球晃动库里的重心,在高中,他一直是这样打球的。

    而在场下看球的阿德尔曼却是轻轻皱了皱眉。

    詹宁斯的经历他是知道的,因为成绩太差,所以詹宁斯没有经历大学篮球的熏陶,身上有很多高中生球员的坏习惯比如一些不必要的花式运球动作。

    不是说花式运球不可以,如果到了连锋这种层次,在场上怎么玩都行,但是此时詹宁斯显然还没有资格这么玩儿。

    库里的个子比詹宁斯还要高上一些,此时防守专注无比,连续的晃动并没有让库里露出破绽。

    就在这时,同队的伊巴卡很灵性地上来挡了一个拆,詹宁斯见状,迅速开始突破。

    库里跟位,刚好撞在伊巴卡的身体上,整个人七荤八素,但他还是尽力摆脱了掩护,继续朝着詹宁斯追去。

    因为是3v3,詹宁斯越过库里后便是一马平川的空间,他的眼中只剩下篮筐。

    此时,伊巴卡开始下顺,连锋则朝着中路移动,可惜詹宁斯并没有第一时间注意到这个。他第一步踩在肘区,第二步已经完成了合球。

    只是,詹宁斯小瞧了nba级别的防守强度。

    就在他完成抛投的一瞬间,一个身影从身侧飞过,是大卫韦斯特一巴掌将球拍飞。

    詹宁斯顿时脸色难看起来。他的第一反应是看向阿德尔曼,因为这一球实在是太丢人了。

    阿德尔曼并没有露出什么表情,但在心里已经给詹宁斯判了死刑。

    果然如球探报告上写的一样,詹宁斯作为传球手做的不多,即便大部分时间持球在手,每40分钟也仅得6.3分。他的右手突破仍然不行,因此错失了很多机会。在右侧他往往选择后撤步跳投或者抛投,而非杀到篮下上篮或轻松传球。

    当然,如果前19顺位,都没有人考虑他的话,第20顺位考虑一下他也不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