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荣军就说,这邓小方,也是实在贪得无厌了。你就在车上捡到一手机,也是人家坐车的掉你车上了,人家都愿意陪你一次了,还不知足,还要提出什么条件?那人说,那司机是很贪心呀,他的目的,就不是和这小姑娘玩一次,他是想一晚上呀,无数次呀。但小姑娘不答应呀,司机就想,你一个手机六七千元,我把这手机给你了,还不是让你白得了六七千元吗?你虽然上过大学,人也长得不错,六七千元,还买不了你一晚上吗?

    唐荣军就笑了,说,你们这些办案的,都联想丰富,那司机真的这样想吗?那人也笑了。说,这都是我猜想的。不过也不是没有依据。他凭什么要让那女孩陪他一晚上,还不是认为,我捡到了你的手机又还给你了,这手机价值六七千元,就省得你再花六七千元去买手机,所以你就得给我一晚上。所以,这邓小方见女孩不答应陪一晚上,只答应陪一次,就又提出了一个条件。

    唐荣军就说,他又提出了什么条件?那人说,那邓小方见女孩不愿意陪他一晚,就对女孩说,这手机六七千元买的,我还给你,本来是要求你陪我一晚上的。但现在你又不答应的,只愿意陪一次。那就这样吧,我房间都开好了,一百多的房间费,你只做一次就走了,这钱也不以退。那你想只陪我一次也可以,等一会儿,你得再给我一百块钱。

    唐荣军就说,我这同行不地道呀,还想劫财,还想劫色,啥都成他的了。那女孩就不应该答应他。那人说,那女孩呀,不是你想的这样,她当时也答应这邓小方的无理要求了,说是只陪邓小方玩一次,玩完了,再给他一百块钱。然后两个人就在这宾馆房间里,脱了衣服,苟合了一次。

    唐荣军说,哎呀,这女孩说话还算数呀。那100块钱,给他了没有?那人说,做完了,那女孩就穿上了衣服。她就不想给这出租车司机这100块钱了。她想,这手机本来就又我的,我坐你的出租车,把手机掉你车上了,你还不应该一分钱不要就给我吗?如今,我这样一个好看的小姑娘,为了要回这个手机,都陪你一个老男人上了床了,你还想再给我一百块钱,哪有这样的道理?

    唐荣军说,是呀,没有这样的道理呀。人家小姑娘陪你玩一次就可以了,还想要什么钱?别说一百块钱了,一分钱也不应该要。那人说,那小姑娘这样想着,穿好衣服后,就拿了手机,拉开房门就往外跑,然后就顺着楼梯下楼,打算离开这里。他想的是,这事,也不是什么好事,一般人,都怕这事张扬出去,怕外人知道,这出租车司机,一定不会追出来阻拦他。

    唐荣军说,就是这个理呀,人家不给你这一百,你也不能追出去要这一百块钱呀。

    那人说,理是这个理,但这出租车司机,却不按常理出牌呀。他见这女孩出人意料地拿着手机走了,也是气不打一处来。认为两个人说好的事,女孩刚才答应了的事,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怎么能赖账呢?他还真的也追出去了,想给这女孩要回来这一百块钱。

    唐荣军说,他真的是不怕丢人呀。那他后来追上女孩没有?那人说,他们俩在宾馆开房的楼层,是第四层。女孩有前面跑,顺着楼梯跑,那邓小方就在后面追。女孩虽然年轻,但没有出租车司机体力好。女孩跑到宾馆门外,就被这邓小方追上来了,这邓小方就拦住这女孩,非要她给自己那一百块钱,不给就不让她离开。

    唐荣军说,这事情就搞大了。女孩给他这个钱没有?那人说,女孩当然不愿意给他这一百块钱呀,就和这邓小方吵了起来。女孩来时,带了两个年轻的男同事。那两个男同事,见女孩被人拉扯,也就跑过来了,帮着女孩,对邓小方进行了殴打。其实也没打多严重,就是不想让他拉扯女孩。

    唐荣军说,这人直是个傻瓜呀。看女孩救兵来了,你就跑掉就行了,还要和人家胡闹。那人说,就是呀,人家带了人,就是有备而来呀。你见好就收吧。但他被这两个人打后,认为自己吃亏了,就更加气愤了,觉得自己受欺负了。就又拦住不让这两个男人走,还拨打了110,说自己被人打了。

    唐荣军说,这下子,事就闹大了。那人说是呀,这一打110,连宾馆里面的保安都跑出来了,很多人都围观过来,一会儿,110民警开着警车来了,把这三男一女都带往派出所处理。在派出所,这出租车司机,就说那两个男的,殴打了自己,自己是受害者。他原来还想着,自己被打了,让派出所主持公道,让那两个人,给自己赔偿一点医疗费的。

    唐荣军说,那两个人,给他赔钱没有?那人说,狗屁呀。那人说那两个男的打他了。而那个小姑娘就说,他是强奸自己了,强奸了还追着不让自己走,给自己要钱,她的同伴是见义勇为,才出手打人的。这下子,这邓小方就倒霉了。那两男一女,很快就从派出所走了,而他自己却被羁押起来,又刑事拘留了,后来,又被以强奸,提请我们检察院,要对他进行批准逮捕了。

    唐荣军说,哎呀,这都是他自己作的。没有把事情处理好。本来是一件好事,让他自己搞砸了。好好的一把牌,让他自己打得稀烂。不过我觉得,现在就以强奸来给他定罪,是有些冤枉了。如果不是他自己追上来,追出宾馆给这女孩要那一百块钱,这女孩本来也不会去告他的,他也就不会以强奸罪被公安上拘留了。

    那人说,就是呀。派出所是以强奸罪提请逮捕的。但在我们检察院,有两种意见。有一种意见,就是认为,他就又强奸了,拿着手机为要挟,强迫那小女孩和他发生了两性关系。另一种意见认为,不是强奸。因为他和那女孩发生两性关系,事先也是征得了这女孩的同意。如果这女孩不同意,他也不至于强行和这女孩发生性关系。

    唐荣军说,那你倾向于哪一种意见?那人说,我觉得,不是强奸,发生关系是自愿的,最多就是个寻恤滋事吧。不过,带要看我们科长,甚至主管副检的意见呢。

    说话间,东湖区检察院到了,那人不给钱下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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