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苯是一个司法制度比较严格的国家。

    在国内,两人打一架,伤势不严重的话,可能问题不大。

    一般的处理方式是把双方当事人一起叫到派出所,责任方向受害者赔礼道歉。

    并向受害者赔付一些医药费,精神损失费之类的。

    这样的调解式温馨处理结果,在日苯绝对很罕见。

    在日苯,哪怕你没动手打人,只是狠踢一下玻璃门泄愤,都有可能被控“损害器物罪”。

    一旦定罪,就会遭到逮捕。

    一旦逮捕,就需要进入司法程序,

    不是“教育教育”就可以回家那么简单。

    来的路上,小丸子和吴骏还有黄自立科普了一下对日苯的基本法律。

    作为目击者,小丸子称,沈洋十有会被定为“故意伤害罪”。

    根据日苯刑法第20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将被处以“有期徒刑15年以下,或罚款50万日元”的处罚。

    当然,对于外国人犯罪者,日苯司法当局会考虑到与犯罪者所在国的外交关系。

    在非致命严重的情况下,大多会采取相对柔软的处罚措施轻刑,罚款,驱逐出境。

    罚款的话,一般为50万日元,折合软妹币,也就是3万来块钱。

    不过,沈洋的情况很特殊,他打的那个东野剑,在当地有很大背景。

    对方不可能会接受赔款这个处理方式。

    东野剑的父亲,东野小井的实力,不用植芝小丸子介绍,有过合作经历的黄自立也很了解。